关于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环评单位:安徽环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市精神病医院位于淮南市高新区青桐大道西侧、民裕大街北侧,总用地面积约39727.32㎡(约59.59亩),拟建设1栋4层门诊办公楼、1栋6层开放病房区住院楼、1栋9层封闭病房区住院楼、1间1层地下污水处理站等,项目总建筑面积4369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198㎡,包括住院楼约25322㎡(600床)、门诊办公楼约10237㎡等,地下建筑面积约6500㎡。设置机动车停车位约411个,地上约318个,地下约9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约750个。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8490.25万元。该项目已经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412-340400-04-01-513668,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坚持6个百分之百:施工围挡100%标准、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道路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修建临时围挡设施,工程材料堆场应进行覆盖及定期洒水,进入堆场的道路应经常洒水;按标准要求设置临时喷淋降尘装置;对建筑施工场地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运输渣土、砂石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质必须使用密闭式汽车装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施工;疏导好场内交通,减少机械、车辆的怠速行驶时间;加强交通管理,维持交通顺畅。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选用的装修材料要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强制标准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同时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现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接管至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昼间应尽量避免在中午(12时至14时)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机械的同时运行;在施工边界设置硬质围挡。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碎砖、废砂、弃土等)、废漆刷、废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及时清运,建筑和装修垃圾部分回用,其余的由建设单位得到相关单位批准后再委托相关单位运输处理;废漆刷、废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检验科废气、院内微生物气溶胶、医疗垃圾收集点固废收集产生的恶臭气体。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等离子体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柴油燃烧废气经收集引至顶楼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医疗垃圾收集点垃圾分类收集,加盖密闭存放,及时清运,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院内绿化,地下车库排风经竖井排至室外,车库排风口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2.院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产生的检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综合医疗废水经自建处理规模1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十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十沉淀十消毒”工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内;隔振基础,软接头,采用弹性支吊架固定、设墙面吸声等,排风管道安装消声装置,穿墙缝隙柔性填充;空调机房、新风机房内壁及其顶棚均由建筑专业作吸声措施,设隔音门,经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方法再经过距离衰减,确保院界噪声达标。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包装材料、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废纯水制备滤材、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医疗废物、化验废液废物、废药品、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水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等。
未被感染废输液瓶(管、袋)、废包装材料、废纯水制备滤材经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收运处置;食堂厨余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厨余垃圾收运单位收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含检验废液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废药品属于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院内分区防渗,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事故池、备用发电机房、洗衣房重点防渗;一般固废间、地下车库、门诊综合楼、住院楼一般防渗;其他除绿化区域一般地面硬化。
6、严格落实风险防治措施。分区防渗,于院区西南侧设置事故池(容积342m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在污水排口设置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建立医院、周边企业、区级/流域、市级三级联动的响应计划。
7.院内设置放射科,建设单位需按照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