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光水面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MW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光水面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MW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300MW设备更新项目
建设单位:阳光水面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经济开发区生态大道以南,创业大道以东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拟在现有生产厂房内改建现有的水面光伏浮体生产线,项目总投资680万元,新增自动化吹塑线设备4台,粉碎机1台,对产品方案进行变更,产品产能未超过原环评产能,产量可达300MW的容量,按照光伏电池板核算,与之匹配的为50万个主浮体(主浮体承载电池板)以及其他配套浮体设备,如走道浮体、汇流箱浮体、连接浮体、电缆浮体等。改建后,全厂可形成年产50万个主浮体、20万个走道浮体、10万个汇流箱浮体、2万个连接浮体、6万个电缆浮体、300万个连接件、2200万个注塑件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2507-340406-07-02-384220,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融成型废气通过在设备产气工序密闭设置吸气口,废气进入集气管道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经设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委托田家庵区诚业家政维修服务部清掏,经淮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循环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加强设备及人员操作管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袋、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注塑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吹塑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方式:传真:0554-4974181电话:0554-4974181
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