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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氢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氢环生物质沼气便携式制氢设备制造及综合能源供应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3 16:31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氢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氢环生物质沼气便携式制氢设备制造及综合能源供应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安徽氢环生物质沼气便携式制氢设备制造及综合能源供应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安徽氢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环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
    一、项目概况
    安徽氢环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投资50000万元建设安徽氢环生物质沼气便携式制氢设备制造及综合能源供应项目,一期规划建设面积约19.3亩,主要建设生物质沼气制氢站、加氢站、充电站、光储充及加油站(新建规模为3t/d制加氢充装一体综合能源站,新增500Nm3/h箱式制氢设备三套,年产氢气达1080万Nm3;光伏部分利用停车位区域采用BIPV形式打造光伏车棚,配置2台110kW逆变器和1台40kW逆变器,接入箱变低压侧进行并网,设置两台储能柜;下面布置40个快速充电桩车位;汽油储罐30m3×2,柴油储罐30m3×1,折合后总罐容75m3,四枪加油机4台,共计16枪),分批次设置氢气充装柱、氢气膜压机20台以上;二期:租用改造标准化厂房2万平方米,建设箱式生物沼气制氢成套设备HEE-500/300/1000生产线2条。本次环评内容仅包含一期建设内容,二期建设内容另行履行环评手续。该项目已经田家庵区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编码2504-340403-04-01-93220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做到工地周边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即为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及《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相关标准执行。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洒水降尘、设备清洗等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工序。生活污水依托站区周边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田家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和淮南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送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市城管局已核发项目“淮南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核准证”。
    5.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基础开挖时,施工方应考虑防雨布等临时遮盖措施,保护开挖形成的临时堆土及底部部分裸露地,防止遇降雨造成水土流失。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按照规划采取厂区绿化或硬化措施。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除氧废气、转化炉燃烧废气、PSA提纯解吸气、油品装卸过程废气、油品加油过程和储罐呼吸废气,以及制氢工艺区无组织废气、站内汽车尾气。
PSA提纯解吸气作为燃料回收至高温转化炉燃烧,三台高温转化炉采用PSA提纯解吸气及补充净化生物质沼气作为燃料燃烧功能,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分别经三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高温转化炉燃烧嘴配套低氮燃烧器。加油装置自带密闭卸油快速接头,设置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卸油和加油时挥发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进行回收。三次回收装置通过管道与储油罐呼吸阀连接,收集呼吸阀呼吸废气。脱盐水除氧产生除氧废气、制氢装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甲烷、一氧化碳、氢气,排放是瞬时的,通过大气迅速扩散。机动车尾气控制车速,厂区周边洒水降尘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2.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间接冷却系统排水直接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蒸汽发生器排污水经酸碱中和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脱盐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采用灌装收集回用站内冲厕等非直接接触用水,达到田家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田家庵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部合理布局,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过厂房隔声、减振等方法再经过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沼气除杂产生废过滤膜、制氮机废过滤膜、脱盐水产生的废滤芯、废滤膜、车用洗涤剂废包装桶;危险废物制氢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脱硫剂、废催化剂、隔油沉淀产生废污泥、清罐废油泥(含废清理液)和生活垃圾。其中沼气除杂产生废过滤膜、制氮机废过滤膜、脱盐水产生的废滤芯、废滤膜经厂家回收,车用洗涤剂废包装桶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制氢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废脱硫剂、废催化剂由有资质单位(厂家)更换处置,隔油沉淀产生废污泥、清罐废油泥(含废清理液)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占地面积2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分区防渗,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针对土壤环境,本项目大气沉降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厂内在选用材料环节,选用净化生物沼气,从源头减少硫化物的产生。生产时加强密闭,减少废气的无组织逸散。厂内周边道路水泥硬化,厂内须落实分区防渗,危废库、隔油池等区域重点防渗,从大气沉降、垂直渗入等过程进行防控,减小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6.严格落实风险防治措施。分区防渗,对厂区内油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隔油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制氢工艺区、光电充区、一般固废间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罐区地面做好防腐、防渗处理,采用双层罐,四周设置截流沟与水封井相连,四周设置1m高围堰。储备可燃气体报警器、火灾报警器、液位检测仪、围油设备、收油设备、防护服、防毒面罩、消防设备及其他应急物资。
    7.以项目厂界为起点外延80m范围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制加氢一体站制得氢气仅限于本加氢站车辆加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9.项目未落实田家庵区政府总量承诺前,不得投产。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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