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安徽凤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凤台一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6 15:42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凤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凤台一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凤台一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凤台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润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3月6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朱马店镇徐王村,总投资2466.68万元,在原场区内进行改扩建,新增一体化猪舍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育肥舍、保育舍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治污区;购置主要设备包括自动饲喂系统、局部供暖等。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出栏3.125万头育肥猪的规模。该项目已由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1-340421-04-05-369929。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在施工场地建造污水收集边沟,将施工污水导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同时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场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产生的沼液还田。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期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淮南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场地内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和淮南市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施工废料按照《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置。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沉淀+A/O+二沉”)处理后在沼液贮存池内暂存。耕作施肥期沼液用于配套消纳地还田综合利用,非施肥期沼液在场内沼液贮存池中暂存。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猪舍恶臭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干清粪)、优化饲料配方,并在猪舍出风口安装除臭墙(过滤球+添加除臭剂的喷淋循环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并沿厂界安装喷雾除臭装置;污水处理区通过采取对黑膜厌氧池及沼液贮存池整体覆膜封闭并喷洒除臭剂,收集池加盖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固粪处理车间封闭,废气引入“UV光解+两级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由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无害化车间密闭,废气引入“冷凝+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脱水脱硫后的沼气除作为食堂燃料外,其余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排烟管道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隔)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需分类收集、处置。贮存、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台账申报工作。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检疫废物,新建一座面积为12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有畜禽粪污和沼渣、病死猪及猪胞衣、废脱硫剂,畜禽粪污和沼渣在固粪处理车间进行堆肥处理,病死猪及猪胞衣依托场区内现有无害化处理区(处理能力8t/d)进行处理,废脱硫剂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采取选择质量可靠、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耐腐蚀、耐压管道及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等相应措施,避免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场区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场区设置一座容积不小于4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事故废水收集要求。
    7.以项目厂界为起点外延500米范围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营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