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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朱集东煤矿1312(1)工作面地面钻井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3 08:42   作者:潘集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朱集东煤矿1312(1)工作面地面钻井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朱集东煤矿1312(1)工作面地面钻井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集东煤矿

环评单位:安徽普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

项目概况: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矿在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内,建设朱集东煤矿1312(1)工作面地面钻井工程(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在1312(1)工作面对应地面共布置5口地面钻井。不涉及抽采。项目的实施仅为钻井工程,不涉及后期瓦斯抽采及瓦斯输送线路工程。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601-340406-04-05-47458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非作业地面裸露的场地必须绿化或严密覆盖,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挡围堰,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防止污染周围水体;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加强车辆管理并使用清洁燃料,不得在施工区内搅拌水泥,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尾气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氧化催化转化器(DOC)和颗粒过滤器(DPF),有效净化和减少尾气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不设置员工食宿,员工食宿依托附近村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当地农作物施肥。项目实施钻井仅为施工期,每个井场进出口设置1个车辆冲洗平台,配套建设容积10m3循环沉淀池,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个井场均设置一个蓄水池,容积为60m3,每个井场设置设1个废浆池,容积150m3,钻井泥浆通过振动筛分离岩屑后经固控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洗井废水进入废浆池,经沉淀后用于井场复垦阶段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施工围墙、降噪安全围帘等,项目井场周边布置隔声屏等,可有效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剥离的表土应及时回覆;钻井产生的岩屑暂存于废浆池中,泥浆经过固控系统通过潜水泵转至废浆池,加入泥浆固化剂干化,本项目不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项目采用纤维素等进行钻井工作,钻井岩屑、泥浆干化后属于一般固废,作为周边道路填筑;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后的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手套属于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暂存于每个井场危废暂存间内,每个井场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面积5m2,统一收集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附近居民区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钻机房井口区域、备用柴油储罐、备用柴油机、危废库。防渗要求: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布+砂浆层”进行防渗,等效厚度≥6.0m,确保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一般防渗区:除井口区域以外的钻机房其他区域、原料库房、沉淀池、废浆池、固控系统、车辆冲洗平台。防渗要求:采取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等效厚度≥1.5m;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防渗要求: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补偿、减少影响范围、生态恢复:井场铺设钢板减少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排水沟;表层土壤采用分层开挖、分区堆放、分层填埋,减少因施工造成生土上翻、耕层养分损失、农作物减产等后果;堆场采取篷布遮盖或表面洒水抑尘等措施,并设置拦挡、排水措施;对井场占用的耕地给予经济补偿;禁砍伐野外植被;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不得超越范围。临时占地恢复:据复垦方案和相关地方规定,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补偿;对临时占地上的设施进行拆除并搬迁,对各类池体进行拆除并回填,现场无废弃构造设施遗留,平整井场,在表层覆盖耕作土层,进行复垦到原状态。后期清场时场内各重点防渗区防渗材料拆除后应做危废处置。植被恢复:对建构物临时占地、回填后的各类池体表面覆盖耕作土层,恢复生态,以恢复耕地为主,同时进行土壤培育,复垦后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的要求,满足居民正常耕种要求。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及制度。

联系方式:传真:0554-4974181电话:0554-4974181

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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