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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潘一实业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3 19:08   作者:潘集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潘一实业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潘一实业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潘一实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

项目概况:淮南潘一实业有限公司在淮南市潘集区夹沟镇原潘一东煤矿北侧潘一实业东区综合服务中心院内,建设淮南潘一实业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利用潘集区夹沟镇原潘一东煤矿北侧的东区综合服务分公司厂区内现有的1#大棚进行密闭改造,进行煤矸石及煤泥的加工处置,形成年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511-340406-04-01-786548,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矸石落料及产品装料粉尘经喷淋洒水装置及雾炮机进行抑尘处理。破碎设备上料口采取防尘软帘+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破碎设备落料口下方设置防尘软帘对粉尘进行控制。掺混粉尘经喷淋洒水装置及雾炮机进行抑尘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清掏处置,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分拣出来的不含热值的矸石(白矸)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白矸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联系方式:传真:0554-4978180电话:0554-4978180

联系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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