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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9 14:26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淮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淮南环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南市潘集区,项目用地总面积315.82亩,工程共分为4个子项,分别为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包括杨圩大沟、东西排涝沟治理工程、五一大沟、朱大沟治理工程、顾高新河治理工程;潘集区热能利用项目建设DN150-DN350供热管道共计约12.5km,其中管径为DN350,长度约5.5km、管径为DN250,长度约1km、DN150,长度约1.5km,规划田集电厂东支线,从田集电厂北支线由古田路分支管路向东西方向敷设,管径为DN250,管道总长约4.5km。由于建设单位施工调整,将原6.7km管线,调整减少跨泥河段及北部管线约1.2km,原跨泥河段及北部热力管线未实施;绿色农业科创园项目,建设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设施配套的绿色农业科创园。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办公、展示会议中心、配套服务、活动交流中心等,融合科研办公与生活生态,驱动区域创新发展,位于区政府西北侧;潘集区食用菌育种及种植科技示范园项目(一期),占地面积240.3亩,以打造荷兰标准智能化食用菌生产体系为目标,重点建设1栋一次发酵槽、1栋二次及三次发酵隧道、3栋智能化菇房。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淮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5〕58号)等相关法规、规划要求以及淮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该项目已经取得潘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511-340406-04-01-437928。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降低,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应当报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围挡不低于2.5m,裸土、物料全覆盖;出入口、道路、堆场硬化,常态化洒水降尘;土方随挖随填、渣土及时清运;四级及以上大风禁止土方作业;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车辆机械定期维保,运输车辆应满足国六标准、全密闭运输,严禁超载;定时对运输路线洒水,尽量避开居民区和高峰时段;清淤淤泥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定期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居民区附近优先枯水期清淤,尽量避开下风向作业;开展常态化大气污染监测,超标立即停工整改;积极推广新能源车辆及清洁能源机械设备。
    2.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通过民房中现有排污设施或城镇污水管网排放;施工场地冲洗废水主要有地面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经处理后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临时固化处置场地四周设置收集沟,收集的废水与淤泥余水一并进入淮南市顺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河道疏浚及生态修复治理河段采用分段围堰排干清淤方式,分段排水,开挖清淤。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严格按《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进行控制;尽量避免在居民午休时间及夜间进行运输活动,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固废包括施工弃土、隔油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工程清淤底泥经临时固化处置场地干化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基肥、园林绿化种植土或低洼地回填平整;项目施工场地的隔油池产生含油污泥,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禁超界占用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优化施工布局,减少土壤与植被破坏,对可利用乡土乔木优先移栽;临时用地优先布置于河道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尽量租借现有民房,施工前剥离保存表层耕作土,对临时堆土设置集水沟、覆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复垦;项目全程强化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严禁捕猎、惊扰各类野生保护动物及鸟类,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发现保护鸟类及巢穴及时报备林业部门并落实保护措施,并设置野生动物临时逃生通道。水生生态方面,河道施工采用防渗围堰、排干清淤工艺,科学布设生态护坡并栽植水生植物;严格将清淤、围堰、穿河管线施工避开鱼类产卵高峰时期,合理优化施工时序、方式;建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生态保护奖惩机制。
    (二)运营期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新建长江路泵站和天柱山路泵站,废气主要来源于格栅井、集水池液面产生的H2S、NH3等臭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或离子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绿色农业科创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大型规模”要求,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潘集区食用菌育种及种植科技示范园项目(一期)运营期主要为种植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粪便出库、发酵废气),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统一经风管引至1套过滤吸附除臭装置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绿色农业科创园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潘集区食用菌育种及种植科技示范园项目(一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为浸泡废水、预湿废水、发酵废水、清洗废水等,项目生产废水收集至蓄水池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汇入营养水池增氧后回用于秸秆浸泡、混合预湿等工序,不外排;各类生活污水接管淮南市顺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泵房采用半地下式,水泵配套弹簧减振基座,风机出口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设置隔声门,厂界设置绿化,确保达标排放;食用菌育种及种植科技示范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配套减振、隔声措施。
    4.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乡土乔灌草水生多层植被配置提升区域植被覆盖率,布设生态浮岛并在秋冬季适度补饲,保障鸟类栖息觅食;常态化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巡查清除;实施河道生态流量补水措施,保障河道最小生态流量,严控枯水期河道取水;逐年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完善水域食物链结构,持续提升河道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与自净能力。
    5.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绿色农业科创园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潘集区食用菌育种及种植科技示范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菌渣、废包装袋以及生活垃圾,废菌渣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有机肥厂或回用栽培基质,废包装袋由物资公司回收,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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