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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市赛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9 16:49   作者:行政审批服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市赛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钠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市赛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淮南市赛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煤化工大道以北,经五路以东现有厂区内,建设钠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钠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项目位于公司精制车间,对现有的二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配套原料项目进行技改提升,不新增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改造精制车间2台添加剂搅拌混合釜为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混配釜,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000吨钠离子电池电解液。该项目已经取得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管理管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602-340464-04-02-63716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重点落实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钠离子电解液生产过程中精制车间产生的溶剂称重釜进料废气、搅拌釜进料搅拌废气、添加剂称重釜进料废气、灌装废气、洗釜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甲类洗桶车间产生的包装桶清洗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现有一套“布袋除尘+水喷淋+除雾+RTO+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现有的一根22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乙酸乙酯原料储罐物料贮存过程产生的储罐呼吸气经呼吸阀套管收集,收集后经现有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现有的一根22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危废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危废贮存废气经危废库一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现有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现有的一根22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经废水池加盖密闭收集后经现有一套“碱喷淋+生物滤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现有的一根22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强化厂区无组织废气的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300m3)收集,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总排口排入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检测清洗废水、洗桶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碱喷淋塔定期排水。检测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和碱喷淋塔定期排水由明管输送至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含氟废水调节池,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IC+AO”(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300t/d,其中含氟废水处理能力为30t/d)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作为中水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过厂房隔声、减振等方法再经过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洗釜废液、洗桶废液、废滤芯、粉尘、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和污水站污泥等,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库一(占地面积:48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通过采取选择质量可靠、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耐腐蚀、耐压管道及构筑物做好防渗处理等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自行监测。
    6.严格落实风险防治措施。定期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演练。厂区内利用现有1座容积为4000m3的事故池,依据“单元→厂区→园区”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等,杜绝事故性废水排入外环境。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7.以项目厂界为起点外延550m范围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企业需完善加快现有工程环境问题的整改。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联系方式:电话:0554-2671872
    联系地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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