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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淮南: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3-07-04 15:56    来源:省纪委网站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一、淮南煤矿钢铁厂社区管理处原党委书记兼主任王宝林、原综合办主任王传忠等人以考察之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时任淮钢管理处党委书记兼主任王宝林、综合办主任王传忠等4人前往九华山游玩三天,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2014年3月,王宝林、王传忠等3人前往霍山游玩,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2023年5月,王宝林、王传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二、淮南市毛集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张登山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张登山在担任区环保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2年8月,张登山携家人到浙江杭州、湖州等地游玩,产生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3年3月,张登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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