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 17:42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淮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基于什么背景下出台的?主要有哪些特色做法?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无遗漏、验收见实效,规范验收标准、验收程序

 

二、主要针对那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办法》所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其他需要销号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具体的验收标准有那些

《办法》明确了五项整改验收标准,主要包括,验收销号的问题整改方案中要求的任务措施必须全部落实到位;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的,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效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举一反三,同一企业或同一点位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一幷整改到位,同一园区类似生态环境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幷追根溯源,完成源头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改成效。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