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简介
1.机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规范、管理、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工作以及考核评价等。
三、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四、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因开发土地和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六、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七、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
八、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隐患排查。负责规范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
九、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域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
十一、负责依法受理、办理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投诉举报。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3个内设科室和8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科长:郑静雅)
承担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各类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调度工作;承担指导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承担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等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科长:王光磊)
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制度起草拟定工作;承担支队内部执法督查、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预审、移动执法系统管理工作。
三、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曹双)
受理生态环境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举报平台及热线;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类投诉、举报(信访)件的牵头组织、督察督办工作;协调解决较大、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四、大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刘辉)
负责大通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五、田家庵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张友春)
负责田家庵区、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淮南市山南新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六、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赵志佳)
负责谢家集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七、八公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李运涛)
负责八公山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八、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柏恒)
负责潘集区、安徽淮南潘集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动大队(负责人:林严)
负责淮南经济开发区、毛集实验区和跨区城及重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十、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寿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凤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凤台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
3.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
4.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5.办公电话:(0554)2673389;
6.主要负责人:计立蓓 ;
7.邮编:232001;
8.邮箱:hnssthjzf@163.com;
9.网址:https://sthjj.hu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