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
一、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高强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5,同比下降7.9%,排名全省第7,提升8个位次,改善幅度全省第1。其中PM2.5浓度40.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排名全省第13,提升2个位次,改善幅度全省第3。优良天数比例79.5%,同比增长4.7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10,提升6个位次,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1。PM10浓度6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排名全省第12,位次持平,改善幅度全省第6,实现有监测记录以来首次达标。臭氧浓度1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排名全省第3,提升13个位次,改善幅度全省第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4.4%、18.9%和11.1%,是全省唯一一个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改善城市。在水环境环境质量改善方面。2022年全市8个国家考核断面达标比例100%、优良比例87.5%,均同比提升12.5%,结束了焦岗湖断面连续4年不达标的历史;全市5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100%。在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24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2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3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5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个,完成整改10个(验收销号9个,1个全省共性问题需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转办信访件285件,完成整改验收销号276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14件,完成整改验收销号12件;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1件,完成整改验收销号47件,423个信访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360件,完成整改验收销号356件;市级排查发现问题85个,完成整改验收销号82个;整改完成验收销号率位居全省前列。
(一)在蓝天保卫战方面,主要是在“四个狠抓”上下功夫。
一是狠抓合力攻坚。2022年,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大气包保帮扶组对淮南市开展包保帮扶工作,围绕重点企业、在建项目工地、重点工程等领域进行督查巡查,累计检查点位143个,交办反馈问题100个,完成整改97个。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各类专项巡查检查26次,累计检查点位777个,发现问题1646个,推进整改1588个。成立了潘集区大气帮扶督查工作专班,对潘集区进行专项帮扶。落实生态环境部夏季和秋冬季远程监督帮扶,成立监督帮扶工作专班,严格督查生态环境部推送的任务,监督帮扶企业113个,发现问题314个,解决305个。加强薄弱时段巡查检查机制,发现问题36个。市住建局开展扬尘综合检查7次、专项检查10余次。市城管局狠抓渣土源头管控,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80人次,执法车辆1004台次,检查渣土车辆3300余台次。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扣非法运输成品油车辆58台,查处未采取扬尘措施货车1373台;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检查15次,检查汽车维修、检测行业企业42户。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开展高污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168次,现场查处中、重型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3236起、尾气排放不合格违法行为664起,暂扣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73台、散煤运输车辆7台;电子监控摄录大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4791起。市商务局做好重点时段油气回收装置检查,进博会期间,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40人次,检查点位119个。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车)专项行动90天,对不达标油品跟踪溯源;开展船用油品质量抽查10次;在全市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9个批次,抽检尿素4次以上。
二是狠抓完善机制。完善日调度机制。坚持召开工作晨会,部署当天工作,夏季每天下发臭氧管控清单,秋冬季视情推送颗粒物管控清单,累计召开243期。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巡查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到乡镇(街道),限时反馈,形成快速联动。累计交办问题1646个,复查1172个,整改到位1142个,整改到位率97.4%。完善智慧监管机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智慧平台建设,集成12套大气相关在用系统和11类物联网监测设备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强化大数据辅助生态环境管理决策与治理能力。建成固定遥感监测与黑烟视频抓拍系统,监测机动车200万辆次,依法进行查处514辆。搭建了出租车走航监管系统,安装了40套出租车走航监测设备,定量分析道路扬尘,推送污染问题,推进污染治理。构建了激光雷达扫描监测系统,安装了2台激光雷达设备,定性识别污染源,并实时排查整改。
三是狠抓精准治污。结合源解析、源清单等技术成果和技术团队建议,多维度分析淮南市大气污染特征,形成溯源管理机制,精准施策,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开展重点企业治理。积极推进全市燃煤电厂超净排放改造,召开2次座谈会,目前20台燃煤机组达到超净排放水平。完成淮南市宏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淮南北新建材有限公司2台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煤炭消费减量5.15万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台4蒸吨;开展生物质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4台3.5蒸吨;对39个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管理;开展VOCs专项治理。实施VOCs企业治理、评级、应急,推进臭氧污染“三步联治”。27家企业编制“一厂一策”,4个工业园区编制“一园一案”;完成19家治理工艺升级改造,据了解陕汽在全省首家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技术;2家企业原辅材料替代,全市完成2轮次活性炭更换。制定并印发了《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对16个涉VOCs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完成评估48家;印发《淮南市2022年臭氧污染应急管控方案》,累计停限产企业250家次,VOCs减排4.95吨。加快推进清洁运输。优化机动车结构,淘汰老旧车辆490辆,推广使用新能源网约车57辆、出租车355辆,占比分别达到75%、91.73%;新增旅游景区新能源观光车8台,新增占比100%;邮政新增新能源汽车31辆,新增占比100%;购置新能源公交车662辆,首批72辆已投入运营。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强化扬尘治理,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加大城市道路、国省道路保洁力度。继续实施全区域、全时段秸秆禁烧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包保责任制,不间断开展日间巡查、夜间督导。持续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排查,督促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及维护。加大散煤动态“清零”力度,一旦发现经营性小煤炉立即取缔。全年累计解决扬尘问题793个,秸秆焚烧问题156个,餐饮油烟问题89个,散煤问题141个(取缔经营性小煤炉、炉灶692个)。
四是狠抓责任落实。加大高位推动力度。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环委会5次、秸秆禁烧专题会议3次、扬尘问题整改推进会1次,积极解决当前大气污染疑难点、重点问题,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攻坚行动。严格考评奖惩措施。修订《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淮南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及奖惩办法》《淮南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及奖惩办法》等考核办法,每月对县区、部门、乡镇(街道)进行考核。2022年,印发月度通报12份,对当月考核后十的9个乡镇(街道)发警示函,对月度考核后二的2个县区发警示函,约谈3个乡镇(街道);秸秆禁烧约谈县区2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市行政处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店6家,罚款3.6万元,收缴2925余箱,治安拘留27人。取缔非法加油点3个,取缔流动加油车2台,收缴汽油0.1吨。查处餐饮油烟案件5件,罚款金额3.65万元。处罚违规运输渣土车辆114台次,罚款47.2万元。 立案查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环境违法案件100起,处罚286.453万元,立案查处涉砖瓦窑厂干扰自动监测设备刑事案件2起,移送起诉4人。
(二)在碧水保卫战方面,主要是在“五个加强”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2022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市8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和116个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逐一排查整治,保持“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加强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监测,对我市43个在用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例行监测。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我市128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及排污情况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通报印发各县区,问题清单上报市主要领导和整改办,系统调度相关县区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监管。对我市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开展污水收集、处理问题专项检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四加强国省控断面监管。以断面所在县区为主体,全面排查国控断面上游10公里范围内河道、支流和各类排口、泵站,根据排查、监测情况,组织开展全面分析,对水质明显较差的支流、排口、泵站等进行溯源,查找影响水质的污染来源,查明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五是加强焦岗湖水污染治理。指导毛集实验区深入实施《焦岗湖水体达标方案》,全力推进焦岗湖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的整改。实施生态修复,活水畅水,全年补水调水约1800万立方。强化水污染联防联控,会同阜阳市召开了10次水污染防治联席和河长联席会议、4次专项座谈,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统筹调水补水、共同编制申报项目、联合开发保护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三)在净土保卫战方面,主要是在“四个强化”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按照省下达2022年度四项任务清单,定期对有建设任务的相关县区开展现场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度任务完成。二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面开展排查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工作。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创新开展“一张表”管理制度。加强原安徽淮化集团地块拆除过程中土壤污染防治监管,皖北集团成立由新淮公司为主体的原淮化集团土壤修复项目部,完成土壤修复利用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推动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稳步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三是强化生态修复攻坚。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232个已完成221个。淮南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焦岗湖芡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个光伏点位,正在研究整改方案。四是强化固废污染防治。完成《淮南市“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加强处置能力建设,建成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收集利用能力32.3万吨/年。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的问题,规划布设了3个点位,目前1个点位已建成投运。
(四)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主要是在多措并举上下功夫。一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有据可依。根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现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长江(安徽)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及验收方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及中央及省开展的专项督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工作有据可循、有据可依、有序推进。二是紧密跟踪督办,紧盯重点问题不放。今年以来,在加强与各县区(园区)、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累计印发交办单100余件、工作提醒函(警示函)11件(次)、发督办函(督办通知)9(件)次、温馨提示4(件)次,以及在年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及目标考核的紧要关头,印发特别提醒函、紧急提醒函3件(次),有力地促进了整改验收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及时跟进,建立完善长效包保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调整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环保督察整改的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在包保县区(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基础上,还包保重点区域、企业,切实推动了县区(园区)、基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彰显合力。切实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联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线索摸排、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真改实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污染排放强度大。我市产业结构偏煤偏电、行业能耗居高不下的现状短时间难以解决。淮南市国土面积仅占全省3.9%,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全市规上企业煤炭消费量3903万吨,占全省比重超过五分之一,同比增长198万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26万吨,占全省13.5%;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4.65万吨,占全省8.1%;单位国土面积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是全省的3.5倍,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是全省的2.1倍。根据源解析结果,燃煤对我市PM2.5贡献了34.9%,为第一大来源。随着潘集电厂一期项目投运和中安逐步达产运行,每年将新增大量的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作为国家能源基地,在2030年碳达峰之前,全市火电占比高、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具有明显高碳特征的情况将持续存在。老旧车辆淘汰难。我市老旧车辆保有量庞大,车辆淘汰预算较大,我市财政难以承担。扬尘污染管控难。我市城区内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频次较少,部分支路未硬化,车辆带泥上路严重。矿区周边非法堆场时有反弹,大部分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雨污分流工程粗放作业、野蛮施工现象普遍,扬尘污染仍较为突出。治理能力提升难。部分企业尤其是位置偏远或不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中小型企业,对于治理标准、规范不清,缺乏主动整改提升意识,精细化管理不到位,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时有发生
水污染防治方面。部分省控断面达标难度大。今年全市参与考核的省控断面11个,从2022年的监测数据和断面汇水区域治理情况看,寿县安丰塘、潘集泥河入淮口、毛集实验区丁家沟、便民沟等4个断面水质短期内实现达标难度很大。个别园区污水处理风险大。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之一的煤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不全问题,整改方案中新建高盐污水处理厂直到日前仍未开工建设,园区设涉高盐废水的企业违法处理污水风险日益增大。农村污水治理处理设施难以正常运行。农村污水治理处理设施运维成本高,运维资金来源单一,难以长效稳定运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难度大。农村黑臭水体点多面广、成因复杂,治理责任涉及县区政府及住建、发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和乡镇政府等多部门,治理后水体长效管理机制不明确,容易导致问题复发、返黑返臭。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对于一些整改的硬骨头,聚力攻坚不足,比如上窑森林公园违建、焦岗湖光伏问题没有达到序时进度。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省下达大气、水、土和环保整改等年度目标任务。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突出一个行动。督促各县区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计划,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快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深化区域联防联控、精细管控扬尘和移动污染源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推动辖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是开展两个攻坚。开展夏季臭氧攻坚和秋冬季颗粒物攻坚行动。在5-9月臭氧污染严重时段,重点加强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管控,对VOCs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帮扶指导。在秋冬季,依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水泥、砖瓦、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管控。三是强化三项治理。狠抓重点企业治理,推进全市10家电力企业稳定达到超净排放水平、2家自备燃煤电厂实施超净排放改造,探索推进3家生物质电厂实施超低排放。狠抓VOCs治理,深入推进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及时推进中小微企业更换活性炭。狠抓移动源治理,推进全市用车大户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升级,逐步实现全市重点企业厂内车辆全部新能源化,出厂物料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或达到国六B标准,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及物流通行车辆结构。四是严管四类面源。精细化管控扬尘,细化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实施“一场一策”,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对城市道路、国省干道实施分级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治理,重点抓好煤矸石堆场治理。网格化管控露天焚烧,推动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提前部署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排查。深入开展餐饮油烟管理工作,加强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管理部门之间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行为的执法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自检,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加大散煤清零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巡查美食街等重点区域,一经发现,快速出击,坚决查处。五是强化五项机制。坚持会商调度机制。利用晨会加强会商调度,研判当日空气质量形势,部署安排治理减排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及时核查促改。健全技术帮扶机制。统筹监测、执法、技术专家等力量组建精准技术帮扶队伍,上下联动,实行常态化“线上+线下”帮扶指导,开展PM2.5和O3协同防控攻关,根据污染浓度和组分变化特征,科学分析污染来源,识别敏感区域污染源和污染高值区。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为发力点,督促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严禁违法生产作业,对违规施工作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之间联合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点、线、面联动,第一时间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实行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定期通报各县区、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排名,研究重点污染源考核机制。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启动淮河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查工作。通过无人机遥感及影像解译,人工“拉网式”排查,辅以无人机、无人船、潜水探测等科技手段,并对确定的排污口人工监测,了解水质状况,源解析和水体分类,超标水体开展污染溯源,最终形成全市范围内入河排污口“一张图,一本账”。编制实施“一断一策”水质稳定方案。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力争2023年全市8个国控11个省控断面年度均值全部达标。加强汛期污染监管。开展焦岗湖和高塘湖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严防汛期水质下降和发生跨界污染事件,推进“引江济淮”二期治污工程实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对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开展监测,特别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水源地保护工作,防止出现突发环境事件,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化工园区风险防范。严控煤化工园区新上涉高盐污水项目审批,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园区污水实现“零排放”;加大对企业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产发集团、煤化工园区推进高盐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安全管控。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将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统筹部署、综合施策、整体推进,按省厅部署,统筹做好金达力、通霸、益民和唐兴四家涉重企业在线监测与固废排查工作。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持续推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四项任务项目建设,按照2023年度四项任务清单,开展现场检查,通报项目进展,督促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对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对于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加强绿盾问题整改。推动绿盾剩余未完成整改的11个点位整改销号工作。督促陈华礼点位内应拆尽拆,并积极协调饭店点位开展新一轮执法。督促毛集加快推进国土用地执法,推动做好异地搬迁方案落实。加强危废规范化监管。继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推进中小微企业及社会源类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建成投运2家试点项目。
(四)全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狠抓问题整改。全面完成2023年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的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对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开展“回头看”自查,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认真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和“1+1+N”突出环境问题的见底、清零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实行环境信访事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第三轮省环保保督察转办的 360 件信访件以及重点重复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天天有感的环境问题。完善闭环机制。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大起底”“大排查”,强化“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化调度平台功能,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的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闭环机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在奖惩激励上、在考核考评上、在制度建设上、在会商联动机制上、在督查检查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瓶颈为突破口,不断强化整改责任单位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全面而快速有力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验收销号任务。
(五)认真谋划生态修复重大项目。围绕生态修复攻坚,紧盯国家政策要求,聚焦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积极谋划系列重点项目,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建立项目协调联络机制,定期开展重点项目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