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改善。
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
专项行动方案
《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扬尘管控成效,提高扬尘治理标准,消除污染天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3年7月31日—9月8日。
二、检查内容
根据《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淮南市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大气办〔2023〕7 号)要求,围绕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等方面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轮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1.施工扬尘治理方面:“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地扬尘管控方案是否制定并公示在工地进出口;扬尘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是否完好并与住建部门联网。
2.道路扬尘治理方面: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冲刷率是否达到100%;国省道、县乡道破损路面是否及时修复;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按规定线路、时间进行运输;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限行为。
3.堆场扬尘治理方面:工业企业堆场是否落实“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和企业生产车间和物料堆场实施全密闭)。不符合规划和污染防治要求的社会堆场是否关停取缔;煤炭矸石及散状物料堆场是否存在乱堆乱放、裸露堆放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7月31日- 8月13日)
1.县区自查自纠阶段(7月31日- 8月6日)
各县区(开发区)对照《淮南市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内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等三个方面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主体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部门明察暗访阶段(8月7日-8月13日)
市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梳理汇总后的问题清单报至市大气办统一交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4日- 8月27日)
对交办反馈的扬尘污染问题,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整治,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限期整改,制定扬尘治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定期更新整改进度。
对各县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严格执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现场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责任主体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三)“回头看”阶段(8月28日- 9月3日)
以问题为导向,联合检查组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照清单检查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效果是否到位。
(四)总结阶段(9月4日- 9月8日)
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系统梳理高频高发高污染的扬尘问题和整改措施,查找不足,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市大气办牵头,将联合检查情况形成报告,专题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履职尽责。对照《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强化对道路、施工、堆场领域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管,细化行业扬尘治理标准和措施,把联合检查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区域扬尘问题的监管,确保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监督执法。各县区、开发区要坚持清单全覆盖原则,如实上报辖区内道路、施工、堆场清单,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督查整改和移交处罚机制,制定信用惩戒或奖惩办法,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落地,确保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属地及相关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在全市通报。对问题突出或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由联合检查组共同约谈有关县区政府,并在市环委会上予以曝光。
3.建立长效机制。市控尘组要充分发挥扬尘污染治理总牵头作用,统筹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动态更新扬尘治理问题台账,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扬尘污染治理共性问题和困难,加强行业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专项行动成果逐步转化为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为扬尘治理常态化工作建立坚实基础。
附件:
1.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组成员名单
2.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汇总表(模
板)
3.淮南市国省道、城市道路清单
4.淮南市施工项目清单
5.淮南市堆场管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