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5-06 16:54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

方式

抽查

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

和比例

抽查

时间段

责任

科室

1

2024年度重点

染源日常监管检查

重点污染源

日常监管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管

重点单位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25%

2024

11月底前(季度抽取)

支队

2

2024年度一般

染源日常监管检查

一般污染源

日常监管检查

一般

污染源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5%

2024

11月底前(季度抽取)

3

2024年度特殊

染源日常监管检查

特殊污染源

日常监管检查

特殊

污染源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50%

2024

11月底前(季度抽取)

4

2024年度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三同时”

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

抽查基数和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024

11月底前

支队

5

 

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城镇污水

处理设施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级总体抽查比例100%

2024

11月底前

支队

6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重点)监督检查

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发动机达标排放和依法公布有关信息的情况

省级组织发起

省级生态

环境部门

新机动车生产企业(重点监管)

30家(动态更新);抽查9

2024

11月底前

支队

7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特殊)监督检查

新机动车生产企业(特殊监管)

0家,100%

8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一般)监督检查

新机动车生产企业(一般监管)

9家,本年度不抽取。

9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重点)监督检查

销售的新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省级组织发起

省级生态

环境部门

新机动车销售企业(重点监管)

全省238家(动态更新);抽查5%

2024

11月底前

支队

10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特殊)监督检查

新机动车销售企业(特殊监管)

2家,100%

11

2024年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一般)监督检查

新机动车销售企业(一般监管)

13家,本年度不抽取。

12

2024年度ODS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检查

ODS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ODS生产销售、使用单位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100%

2024

11月底前

支队

13

2024年度含ODS、有关设备的维修报废、回收再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的检查

ODS、有关设备的维修报废、回收再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检查

各地自行组织发起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相关经营活动单位或个人

抽查基数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100%

2024

11月底前

支队

14

2024年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监督检查

省级自行组织发起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100%

20245月至12月

大气

15

2024年度土壤污染

地块监督检查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情况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重点建

设用地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60%

2024

11月底前

土壤

16

2024年度核与辐射

安全类(一般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

一般核技术

利用单位

监督检查

各级自行组织发起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核技术利用单位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30%

2024

11月底前

核与辐射安全科

17

2024年度核与辐射

安全类(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

重点核技术

利用单位

监督检查

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100%

18

2024年度核与辐射

安全类(特殊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

特殊核技术

利用单位

监督检查 

特殊核技术利用单位

省级基数96家(省厅发证单位动态更新)抽查比例100%,市级参与

19

2024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重点检查对象)监督检查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质控、档案情况检查

省级组

织发起

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重点检查对象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计分状态为重点监督检查和限期整改类、住所在安徽的环评技术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024

11月底前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20

 

2024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特殊检查对象)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特殊检查对象

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无人有业绩或编制量异常、住所在安徽的环评技术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1

2024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一般检查对象)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一般检查对象

其它住所在安徽、未注销且有人有业绩的环评技术单位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

22

2024年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抽查

对排污登记表

质量进行抽查

市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排污

登记表

抽查基数和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024

11月底前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23

2024年度一般建

项目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行为

省级组

织发起

级生态环境部门

省级检

查对象

基数为2023年度开展登记的建设项目,省级抽查50

2024

11月底前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市级检

查对象

抽查基数和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4

2024年度环境监

(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监测数据

质量检查

自行组织发起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环境监(检)测机构

全省200家(动态调整);省级按不超过10%比例抽取,市、县级按管理需求自定抽查比例。

20247月至12月

与辐射安全科

 

注:因省厅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统计,请各责任科室、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照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推动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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