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淮南市生态环境局4月15日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淮南市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16 16:03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访谈主题\内容:淮南市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访谈时间:2024年4月15日12:00—12:40

访谈嘉宾: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余 群、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 三级主任科员  段宗元、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举报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曹 双

访谈地点: 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主持人:淮南人民广播电台


现场照片:


各位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来到《政风行风热线》与广大听众沟通,非常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和反映。首先感谢各位听众朋友、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为有效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污染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我市印发了《淮南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和《淮南市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下面就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是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上,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三家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城管部门负责对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督促安装到位;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督促及时整改、定期清洗维护;对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依法责令其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依法给予处罚。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排查引导,采取另选新址、更换经营业态等措施,源头推进问题整治。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提供油烟污染执法相关技术支持。指导油烟污染相关环保监测检测工作;投诉人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或者检测机构认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裁定,并将结果通知城管部门和投诉人。对城管部门认定的油烟污染重点控制部位、群众集中和反复投诉区域内的有固定门点的相关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实施监督性检测,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城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处置。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落实“三告知、一承诺”,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将餐饮行业登记信息推送至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相关部门及时认领签收;严格餐饮服务项目的注册及变更登记管理,核准餐饮服务行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函告的餐饮经营主体食品经营许可变化情况,依法及时要求餐饮经营主体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处理。负责对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餐饮服务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依法查处。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及在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联合城管部门及时排查引导,采取另选新址、更换经营业态等措施,源头推进问题整治。

二是噪声扰民问题整治上,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就必须管环保”原则,细化责任分工,重点聚焦四个领域:

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治理,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主要是根据企业噪声源、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排放和周边噪声敏感点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噪声源管控,完善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夜间生产时间,尽量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由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聚焦建筑施工场地,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治理,由公安部门、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南西站按职责分工负责,主要督促落实交通道路旁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影响。同时,持续开展严查机动车“炸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行为。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由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聚焦商业经营活动高音广播喇叭以及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体育健身、餐饮等活动、建筑物室内装修活动中产生噪声扰民等行为,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及时整改。

三是恶臭扰民问题整治上,重点聚焦六个领域:

露天焚烧异味整治,由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露天焚烧秸秆和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企业废气异味整治,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重点整治包装印刷、汽车维修、家具制造等小微企业排放的有机废气,对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安装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加强产业集群废气综合整治,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重点排查毗邻居民区、工业生产与住宅混合的企业集群,通过加强溯源分析、立体监测等管控措施,对照《安徽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恶臭、异味整治,打造“无异味”园区。

涉水类异味整治,由住建部门、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及时修复破损排水管网设施,防止污水外溢产生异味。推广使用防臭效果更好的窨井盖等设施,减少异味扰民。临街商户、路边摊贩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应当按照要求收集或者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排入雨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定期监测厂界臭气浓度,确保厂界臭气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应当及时进行脱水和干化处理,并及时转运到协同处置点。持续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垃圾类异味问题整治,由城管部门、住建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生活垃圾中转站、收运站、集中收集点尽量做到垃圾当天转运,确实无法转运的,应当采取除臭措施,严禁乱堆乱放。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严防垃圾及渗滤液冒装撒漏。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依法打击偷倒偷埋垃圾等违法行为。

商业区及居住区异味问题整治,由城管部门、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商业集中区、旅游区、美食街及商铺、门店等应当规范建设污水、垃圾、油烟收集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全部按要求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建立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及其他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小区、商住楼物业管理单位污水应当全部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建立化粪池定期清掏制度,防止泄露满溢,并建立清掏台账。

畜禽养殖异味问题整治,由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从动物饲料、圈舍环境、清粪方式和粪污收集处理等方面综合治理,减少和控制臭气。畜禽养殖场应当保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或者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强力开展餐饮油烟相关工作的巡查、管理、处罚工作。各县区开展常态化巡查管理,建立完善夜查制度,每晚各县区安排人员值班,多轮次巡查饮食摊点。强化督察,定期考核。2023年,累计巡查4998轮次,检查夜市烧烤摊点、餐饮饭店油烟排放及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47586户次,责令整改92家,共印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焚烧类烟尘油烟整治情况的督察通报》7期。对通报的内容,进行滚动督察,直到整改到位。

二是加大噪声污染整治。建筑工地噪声整治。结合“建筑工地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建筑工地噪声专项大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先后多次开展噪声防控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夜间违规施工监管。同时,加大夜间施工投诉的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着力控制和降低建筑工地的噪声污染投诉率。2023年,检查工程项目1488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46份,有效整治和处理噪声扰民案件45起。处罚施工噪声案件3个,罚款20000元。交通噪声整治。加大对交通噪声污染的巡查力度,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夜间“炸街”飙车等问题进行重点巡查。2023年,针对炸街问题,开展“净音行动”,出动警力110名,警车29辆,共检查各类车辆70辆次,其中违法改造摩托车5辆,汽车4辆,收缴非法改装排气等装置5件,开展宣传教育1000余次。社会生活噪声整治。大力整治社会生活噪声。强化日常巡查,做好末端执法,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噪声污染进行全面排查,对噪声污染易发重点区域进行重点蹲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城区商业中心部分店面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问题,对商户进行教育、引导并督促整改。工业企业噪声整治。结合我市噪声信访案件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工业集聚区、居民和工业混杂区域噪声污染监管,重点加强夜间噪声污染控制。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开展工业企业噪声专项检查40余次,检查企业60余家次,其中夜查企业18家次。

三是强化恶臭异味整治。黑臭水体恶臭整治。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组织各县区结合美丽乡村等项目,根据黑臭成因和水体功能,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至2023年底共治理完成农村黑臭水体90条。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结合城市水系整治和城区排水防涝等工作,对城区洞化截洪沟、龙王沟、老龙王沟、龙王撇洪沟、谢家集涧沟、八公山涧沟等6条城区黑臭水体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水质检测,将巡查中发现的种植农作物、饲养家禽、倾倒垃圾、污水汇入等问题交办各区。2023年,先后交办各区3批次,反馈问题30余处。生活垃圾恶臭整治。持续开展巡查值守和路面日常巡查管理,强化对露天焚烧的巡查防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大生活垃圾转运工作力度,尽量做到日产日转,做好除臭措施,严禁乱堆乱放。现场制止处理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和恶臭污染问题20起。生产经营恶臭整治。执法人员对全市涉VOCS废气排放行业开展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采用活性炭等措施吸附喷涂废气、是否在密闭喷漆车间内进行喷漆作业,要求相关企业及时更换活性炭、过滤棉,并建立台账。强化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恶臭监管。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全市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环境监管,通过加强焚烧电厂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强化焚烧飞灰、臭气和渗滤液等污染防治,开展人工监测等手段,有效防范化解了环境安全隐患。对涉及恶臭气体排放工业企业保持常态化执法监管,重点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医疗废物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和化工园区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检查企业20余家次,其中夜查企业6家次。

三、工作成效

2023年,市环委办统筹调度各单位梳理排查上报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等问题1067个,已完成整改1066个,整改完成率99.9%。全市共排查上报餐饮油烟问题336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共排查上报恶臭问题40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共排查上报噪声问题691个,已完成整改690个,整改完成率99.9%。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作为市环委办成员单位,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把此次“三整治一保障”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统筹推进、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整治措施,高质量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做好“三整治一保障”工作。

工作情况就汇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请问“三整治一保障”工作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认真落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全面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当前,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相关投诉举报数量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群众环境获得感的重要因素。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回应解决群众关心的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落实《安徽省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淮南市实际制定《淮南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和《淮南市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全市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保持投诉举报数量逐步下降趋势。

淮南市在整治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和目标?

淮南市为有效整治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和噪声扰民问题,制定了《淮南市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和《淮南市整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包括:对餐饮业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不正常运行的设施进行整改。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减少由露天焚烧引起的恶臭异味。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并对重点行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异味的整治。建立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机制,快速响应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整治的目标是到2024年年底,全市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投诉举报数量同比2023年下降20%以上,并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淮南市如何确保这些整治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管?

为确保整治措施的有效执行和监管,淮南市采取了以下措施:建立了专项行动协调机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清单和任务时间表,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确保法律法规得到落实。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群众监督等,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完成的整治工作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效果的持久性。通过这些措施,淮南市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有效监管,为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和推动环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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