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5-01-08 17:3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7,列皖北并列第1。其中:PM2.5浓度40.0微克/立方米,列皖北第3;PM10浓度65.9微克/立方米,列皖北第2;优良率为77.3%,列皖北并列第1;O3-8h平均浓度159.5微克/立方米,列皖北第1;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7天。全市8个国家考核断面水体达标率100%,优良比例87.5%;11个省级考核断面水体达标率和优良比例均为100%。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39个万人千吨乡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一)在治理上提标,努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行业源深度治理。全市31台燃煤发电机组28台已达到超净排放水平;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27家企业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13家企业完成第二轮活性炭更换;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纳入绩效分级企业261家;加快推进凤台电厂、平圩电厂煤场封闭改造项目建设;淘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14台,淘汰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5台。突出移动源系统治理。制定《2024年度淮南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奖补资金,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22辆、出租车336辆、轻型环卫车17辆,占比分别达到100%、96.27%、79.23%。有序推进潘集区新能源重卡换电项目,目前23台车辆订单,8台已使用,15台正在上户;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持续开展常态化高排放车辆路检路查与入户抽查专项行动27次,人工检测机动车38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077台,尾气抽测643台。突出扬尘源精细治理。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督促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十达标”要求,截至目前各网格组出动1100余人次,巡查2400余个(次)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115份,停工通知书22份,整改问题600余条;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加强路面维护保洁,加大道路施工扬尘治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28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突出社会面源常态治理。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建设标准化收储中心102个,年利用秸秆111.57万吨;重点关注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扎实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噪声、道路扬尘扰民“四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梳理排查问题清单5719个,已整改5710个,整改率99.84%;清理占道经营性小煤炉154个。

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全口径摸排1946个各类排口,经清单梳理、分类,确定保留入河排污口1401个,并制定分类整治措施及排放标准,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强化污水直排治理。结合排污口排查及污水直排专项行动,通报污水直排入河问题63个,系统调度相关县区进行整改,并组织开展重点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落实有力,已全部整改完成。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适应引江济淮工程对东淝河河道功能的改变,同时解决毛集水厂取水口上移等问题,完成了3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调整技术报告编制并获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印发了《淮南市东部城区等5个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旧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和完善。强化工业园区治理力度。开展全市重点工业园区调查评估,扎实推进园区水污染整治。组织开展全市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排查,对全市20家园区分园、工业集聚区是否存在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已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尚未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等问题开展督查,督促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地下水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扎实做好关闭搬迁化学品生产企业地块管理,全面推进4个地下水“双源”调查超标点位风险管控,开展全市53 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7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土壤和地下水周边监测。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制定《淮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任务目标,系统开展治理。2024年三次对全市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巡查和采样监测,点对点印发20期巡查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争取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获得20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三项任务。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加快建设进度。2024年完成农村污水治理4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总任务8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总任务26个。对全市日处理20吨/日及以上的193座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全面排查,识别分析问题原因,就如何更好发挥环境效益向各县区提出来改进建议。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印发《2024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建立了49家评估重点单位清单,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评估检查。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试点企业建设进度,我市3家试点项目均建成投运。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44.856万吨/年。

(二)在转型上提速,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抓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印发《淮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淮办发〔2024〕14号),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建立《淮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项目库(2024版)》并实施动态管理,谋划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项目37个,总投资519.78亿元。围绕煤炭全产业链,重点培育了低浓度瓦斯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煤化工循环产业链、煤系固废综合利用等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案例。淮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会议上分享。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拍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大型纪录片,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治理作为典型案例,作为中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和成果部分展示。抓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强化“双招双引”,以列入省重点合作园区的煤化工园区和凤台经开区为依托,紧盯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招引一批优质上下游企业向淮南转移聚集,2024年新增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44个,总投资250.922亿元。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路径。抓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76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16个,审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1个、园区主导产业变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3个。推动环评领域改革,对市经开区现代医药化工产业园等30余个全市重点项目实施豁免管理,新桥产业园年产300万套汽车座椅配件及电控系统塑料件生产项目等7个项目实现环评承诺制“即申即享”服务,对淮南东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审连发。开展“千名干部入企服务”“环企直通车”“十百千”等为企优环境专项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2024年走访企业940家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32个。

(三)在整改上提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以持续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排查、督查督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问题线索摸排为抓手,强力推进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第一轮、第二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转办信访件,除2个全省共性问题外,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251件完成整改228件,剩余23件正在推进中,下沉督察发现问题13个完成整改9个,剩余4个在推进中,初步反馈的5个问题已经制定整改方案;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3个完成整改2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04个完成整改99个、转办信访件783件全部完成整改;长江经济带(安徽)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8个均已完成整改,剩余1个待验收(经开区大涧沟问题);焦岗湖省级专项督察反馈问题14个全部完成整改。

(四)在监管上提级,聚力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大气监督帮扶和远程监督帮扶、臭氧和VOCs专项整治、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两打”专项行动、省级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固废“清零行动”等,2024年下达决定书218件,罚款1135.29万元;办理免罚案件40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9件,免罚金额逾700万元。完成行政执法案卷初审逾220件,案卷平均得分96.40分,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开展隐患排查。围绕重点风险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共排查点位214个,发现风险隐患61个,整改问题39个;对全市2个化工园区、14个一般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及园区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34个,整改问题253个,办理环境应急违法案件10件。全市新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130家。完善水污染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对淮河和东淝河干、支流“一河一策一图”进行现场核查,对淮河段增补应急点位75个,东淝河段增补应急点位135个。认真办理信访。2024年我局受理信访件1762件,已办结1673件,受理率100%、办结率95%。严格落实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局领导班子带案下访办理信访件36件。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信重访问题集中专项整改工作,收到重复信访和集中投诉问题共37家298件次,已化解20家140件次。

(五)在体系上提档,发力健全环保体制机制。

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上,对标学习南京市,制定了淮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措施;建立健全空气质量联席会商机制、重点区域监督帮扶机制、快速联动反应机制等一系列机制,2024年累计发布建议2411条,帮扶重点县区107余次,发现交办问题1520个,推动解决1393个。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上,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淮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排查识别、成因分析、系统治理、项目管理、长效管控、责任追究”全过程。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上,出台了《金融支持淮南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企业和标杆项目培育和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基本完成全市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探索在火电、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上,联合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应急管理、水利等多部门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与合肥、蚌埠、六安、阜阳、亳州5市签订了《跨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协议》,跨市界县区签订协议9个,实现我市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应急协同联动机制全覆盖。首次联动合肥市组织开展跨市界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活动,并开展了跨区域联合执法。在污染源监控上,开展污染源用电监控平台建设,探索非现场监管新模式,截至目前,用电监控平台已完成71家企业301个点位建设。2024年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即时有效率为98.85%,补全传输有效率为99.17%,双双位居全省第1。

二、2025年工作谋划

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省下达大气、水、土和环保整改等年度目标任务。

精准施策,全面发力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全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推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面梳理统计全市污水处理新、改、扩建项目、管网改造项目、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量,努力完成省厅制定下达的淮南市“十四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10809吨。精准管控,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攻坚焦岗湖、高塘湖、东淝河(瓦埠湖)等河湖断面,认真研判考核断面达标形势,紧盯断面水质变化,按日分析、预警水质达标情况,为县区及有关部门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提供数据支撑严密防范水质持续下降。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2025年全市8个国控11个省控断面年度均值全部达标。精准治理,统筹防范化解水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以万人千吨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根据需要动态划定和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绕“划、立、治”工作要求,修复完善各级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措施,持续做好保护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全力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继续壮大专职水环境问题巡查队伍,在现有巡查人员基础上,引进第三方水治理专业技术团队,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措施,为政府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提供科学支撑,着力防范化解淮河干流及全市河流湖泊可能出现的各类水生态环境问题。精准发力,加快补齐水环境监管建设短板。建立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管理平台,实现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实时监控、周边环境实时显示,监管预警“零时差”,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水质自动监测体系,织密监测预警网络,在继续实施淮南市水环境目标管控决策系统项目基础上,针对重点流域、水系、饮用水源地等,开展画像分析,引入模型对重点水域段进行水质预测预警,实现更加精细化的市县两级联动水环境目标管控决策支撑体系。

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每年不低于5%的比例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式,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秸秆堆积等外源污染造成的农村黑臭水体,组织县区和相关部门分类实施控源截污,杜绝和减少外部污染源进入水体。继续深入研究国家、省有关政策,指导帮助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包装项目,争取上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资金。加强生活污水设施管护,继续组织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设施破损停运、管网不配套、处理能力不匹配、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函提醒、定期调度等方式跟踪督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加大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查漏补缺工作力度。稳步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计划。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义务,充分使用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监督性监测结果,督促超标企业落实加密监测、土壤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等进一步要求;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编制准入清单;加强产业转移、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等地块监管,强化原淮化集团等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和监管;启动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排查,根据溯源结果,分阶段推进治理。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以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点位核查整改为抓手,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地点位核查信息系统,组织对各类遥感监测点位逐一核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帐,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见底清零。联合支队和相关市直部门,强化自然保护地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管,防止打着生态修复的幌子对自然保护地造成生态破坏问题出现。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按省厅部署继续推进全市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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