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1-09 16:0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今年以来,土壤生态科在局领导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积极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现场核查和问题点位整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一是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力度。动态更新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全市工矿企业分布情况、企业类型、规模大小、污染物排放、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根据产业布局变化、日常监管等情况,动态更新本地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对外公布,2024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调整为29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由1家增加至14家。强化监管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法规定三项义务,按省厅部署规范完成土壤隐患排查和回头看工作任务。

二是扎实做好关闭搬迁化学品生产企业地块管理。将重点行业企业退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推动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督促相关地块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2024年以来针对其暂不开发利用现状,三次发函至有关企业,明确高风险遗留地块的管理要求,推动落实土壤污染管控,确保污染不发生外溢。该企业已于9月份和12月份组织完成两轮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未发现向外扩散。

三是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要求。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属地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方案,实施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格执行只种植油菜,不种植食用农产品。通过对午秋两季农作物和土壤协同监测,检测结果合格。2024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开展全市2023年度5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6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土壤和地下水周边监测,对检测质量进行把关,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通过监测掌握了全市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并与2021年度监测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为下一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明确了依据。

五是全面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超标点位风险管控。

针对我市4个地下水“双源调查”超标点位,组织相关县区和单位根据地下水环境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其中两个点位已完成详细调查,其余两个点位均已完成方案编制、现场采样和数据分析工作,预计12月底可完成报告编制。

六是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与省厅联动,在全省率先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项目,开展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脆弱性评估、污染源荷载评估等工作,充分衔接省级重点区划分成果,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现已完成报告编制,12月10日组织了《淮南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专家评审会,预计近期可完成印发。

二、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治理

一是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年度治理任务。年初即下发通知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通过周调度,月通报,督促加快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农村污水治理总任务4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总任务26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总任务85个已全部完成。

二是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印发《淮南市集中式农村生活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全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制定了《淮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对各县区的治理任务进行了分解,各相关单位业务进行了分解,确保系统开展治理。提请市政府印发《淮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排查识别、成因分析、系统治理、项目管理、长效管控、责任追究”全过程,提高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实现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机制的完善,确保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9月6日组织召开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会,宣传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优秀案例,强化典型示范作用。

三是持续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巡查监测。今年4月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分三次共对全市209条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巡查和采样监测,针对水体存在的垃圾、漂浮物、水面浮萍多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点对点印发20期巡查通报,要求相关县区针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合理确定完成时限,及时跟进整改进展,确保治理效果。

四是全面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联合驻市监测中心组织对全市日处理20吨/日及以上的193座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处理工艺、收水情况、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出水水质、出水去向、运维主体、运行情况等,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设施破损停运、管网不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不正常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识别分析影响污水收集处理和运行效率的主要问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规和最新政策要求,就如何更好发挥环境效益向各县区提出来改进和完善工作建议。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问题线索和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考核办等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坚决做到闭环管理。今年5月以来,多次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室、第十纪检监察室、驻局纪检组,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黑臭水体监督检查。现场查看了潘集区、高新区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进展及寿县、大通区、经开区等县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对水体水质进行了监测,要求责任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梳理存在问题,厘清属地职责,问题销号后要落实长效机制。按照市纪委监委黑臭水体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认真梳理群众信访举报、环保督察反馈、“民声呼应”反映、日常监管发现的黑臭水体突出环境问题及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并报送。

六是强化农村环境质量监测。2024年继续对193个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已完成治理的234条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对全市10万亩以上灌区的30个取水口开展一年两次采样监测,监测数据全部合格。开展2024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

七是结合实际调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2024年3月,组织各县区根据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出水排入地表水环境功能敏感程度等,综合考虑区域水环境治理需求,调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经统筹考虑,全市有3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修改污水排放标准,其中1个由城镇一级A调整为城镇一级B,5个由城镇一级A调整为安徽农村地方标准一级A,5个由安徽农村地方标准一级A调整为农村一级B,19座由农村一级B调整为农村二级标准。

三、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点位核查上报和问题整改。三次组织林业、农业农村和相关县区对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695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点位25个,现已完成整改20个。两次组织对生态环境部下发的自然保护地8个线索进行现场核实上报。

二是开展生态红线内疑似生态破坏实地核实整改工作。组织相关县区针对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22个重点点位和44个一般问题点位进行核查,发现淡水养殖珍珠占用生态空间问题2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开展”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其中寿县2024年试点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根据寿县地处皖北地区,在全省属于生物多样性一般地区的特点,寿县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调查4个类群,截至目前已完成中期调查评估。

四是组织开展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宣传。2024年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区分局围绕“生物多样性 你我共参与”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其中市局通过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商场散发宣传单、大屏播放宣传视频、组织志愿者们开展了加拿大一枝黄花铲除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等活动集中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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