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计划】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5-13 11:12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牵头部门 行业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责任科室
1 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检(验)测 2025年度环境监(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监测数据质量检查 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市场监管部门 环境与环保类检验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质控、档案情况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重点、特殊、一般检查对象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级组织发起,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市场监督部门 登记(备案)事项(备案)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2025年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抽查 生态环境部门 对排污登记表质量进行抽查 排污登记表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市场监督部门 登记(备案)事项(备案)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4 一般建设项目 2025年度一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检查登记类建设项目环评规范性 2024年度开展登记的建设项目 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省级组织发起,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
市场监督部门 登记(备案)事项(备案)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4月至11月
5 建设项目“三同时” 2025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新(改、扩)建设项目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支队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6 环境监管重点行业 2025年度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 环境监管重点污染源企业 市、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100% 2025年每季度抽取 支队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7 一般污染源行业 2025年度一般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 环境监管一般污染源企业 市、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不超过5% 2025年每季度抽取 支队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8 特殊污染行业 2025年度特殊污染源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特殊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 环境监管特殊污染源企业 市、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每季度抽取 支队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9 污水处理 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市、县级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支队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
10 机动车检验 2025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监督检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大气科
公安部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11 ODS类企业 2025年度ODS类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生态环境 部门 ODS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检查、含ODS、有关设备的维修报废、回收再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检查 涉及ODS物质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的企业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支队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12 核技术利用行业 2025年度核与安全类(一般、重点、特殊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一般、重点、特殊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 一般、重点、特殊核技术利用单位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一般10%重点60%特殊100%)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2025年4月至11月
1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2025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医疗机构、城镇(园区)污水纳管企业等 市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5% 2025年4月至11月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14 入河排污口 2025年度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入河排污口建设、运行情况 经审批的入河排污口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 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抽查基数确定抽查比例 2025年4月至11月 水生态
环境科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15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2025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经营情况 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省、市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 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100% 2025年4月至11月 固定废物与化学品科
应急管理部门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16 土壤污染地块 2025年度土壤污染地块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情况 重点建
设用地
省、市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抽查比例60% 2025年4月至11月 土壤科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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