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7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sthjj.huai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朝阳中路42号,电话2674608,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淮南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的通知》和市政府公开办要求,建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分管领导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基本要求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其中包括:财政资金14条,行政权力运行88条,“双随机、一公开”10条,招标采购7条,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93条,政策解读17条,回应关切44条。全年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8件,人大代表建议1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均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2020年,我局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环保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等重点环境信息。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专题专栏宣传力度,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专题栏目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对群众关心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网站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快报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淮河和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结果、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等信息。全年共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就2019年环境质量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此外,还利用环保宣传橱窗、户外大屏幕及开展一系列活动公开环保信息,宣传环保工作。我局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对《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市级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目录(试行)》局部微调,授权了县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目录》中单纯利用余热、余压(含压差)、余气(含煤层气)发电项目,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不跨县(区)风电项目等三大类项目,赋权了高新区、经开区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环评审批。印发了《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受理、评审及审批、事中事后、信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形成了长效机制,并在实践中进行了运用,目前反馈结果较好。全年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9份、报告表256份。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实现共享,在全省率先完成6家省级及以上园区区域评估及挂网,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基础数据。绿色通道进一步拓宽,对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共17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通过各渠道共接收依申请公开17件,均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答复,目前没发生申请人因对答复内容不满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严格落实相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审核、发布质量把关。同时主动通过专栏,公开我局的执法职责、依据、结果等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微信和微博,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设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从行政体制到环境质量,从行政许可到排污处罚等各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内容,尤其对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信息、环境综合整治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同时,我局聘请了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天候全方位普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重新调整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科室和对应职责,积极与第三方协作配合,畅通有效的舆情收集和反馈制度;对于群众关于环保政策和具体业务方面的咨询,能够做到该公开一定公开,可公开可不公开积极公开,不可公开的解释清楚原因,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2020年,我局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1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35

60

行政强制

3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11

2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0

 0

2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1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11

0

2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信息公开目录中个别项目内容有重复,如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栏目与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存在公开内容重复,建议在下一年度,积极与政务公开部门对接,通过类似栏目合并优化的形式,减少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内容,从而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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