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6:19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环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淮南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22412

 


淮南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等达到省厅考核要求。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小于4,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1.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订实施淮南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安徽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完善碳达峰行动1+N政策体系。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和清缴。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探索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2.持续做好煤炭减量控制。压减非电行业用煤完成省下达的煤炭消费量年度目标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煤炭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依法不予审批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鼓励采取政府补贴、企业集资等形式建设集中煤制气设施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

3.深度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砖瓦炉窑外投燃料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禁燃区内散煤动态清零禁燃区外积极发展生物质、农村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加快推动建筑节能、推进电力和天然气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因地制宜开发风电与光伏发电,鼓励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项目。

4.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新申项目坚决停批停建,科学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

)实施重点领域攻坚行动

5.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统筹谋划。完成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木材加工、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废气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的排查,建立、完善涉VOCs企业管理台账。VOCs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的企业编制实施一厂一策VOCs工业园区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园一案

实施深度治理。确保VOCs收集效率不低于90%去除率不低于80%采用密闭方式收集废气时,密闭空间必须同时满足足够的换气次数和保持微负压状态采用上吸风形式收集废气时,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控制风速不低于0.3/

推进源头替代。提高水性、高固体分、无溶剂、粉末、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比重。加大汽车修理、木质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工业涂装行业、包装印刷行业及电子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的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

强化加油站管控严格落实《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超过4mg/m3的依法实施处罚。

6.实施柴油货车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方式为主,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提高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煤炭及副产品、建材、商品车、家用电器等工矿企业以及重点物流园区铁路、水路疏运比重。逐步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

7.实施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降尘监测和考核,定期公布降尘结果,各县区、开发区降尘量不高于7/·平方公里。建筑、市政、拆迁等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安装PM10PM2.5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联网。强化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建立洗、扫、冲、收联合作业流程,持续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向乡镇延伸定期开展重点路段清扫保洁专项行动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对现存各类露天矿山加强执法检查,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大力实施裸土裸地整治,修复矿区和城乡结合部破损路面加强停车场规范化建设,全面取缔非法停车场。严管渣土运输,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违法行为。强化工业堆场扬尘整治,加强煤系固废扬尘管理,落实物料密闭储存。

8.实施焚烧管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职责,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消除焚烧隐患加大宣传巡查力度,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对省确认的秸秆焚烧火点和市巡查的焚烧火点,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实施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开展常态化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提前谋划部署,研究扩大禁燃禁放范围,切实减轻烟花爆竹燃放污染。

)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党委和政府要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做好各自领域相关工作,完善工作责任体系。

14.发挥涉气资金作用。提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项目入库率,仔细梳理辖区各工业企业治理信息,宣传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政策,广泛动员企业参与申报。推动绿岛项目、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和能力建设等涉气工程高质量开展。

15.强化科技支撑力度。开展大气污染决策评估,强化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管理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科研立项深入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一市一策驻点研究工作探索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路径。

16.加大执法力度。围绕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及一区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精准性,分析查找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在落后产能淘汰、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煤炭质量、柴油车(机)、油品质量等领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交通污染等专项执法行动。

17.提升监测能力。优化提升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功能,建设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公路、港口和铁路货场等重点区域交通污染专项监测。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开展大气环境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和大气PM2.5组分和VOCs组分协同监测。加强省级化工园区涉VOCs专项监测。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