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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日期:2021-05-10 16:38   作者:人事和宣传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5月4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向淮南市转办第二十七批环境信访件11件,涉及环境问题21个,部分信访件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大气环境问题8个、水环境问题6个、土壤问题2个、噪音问题3个、其他环境问题2个。第二十七批转办信访件涉及9个县区,分别是凤台县5件、寿县3件、田家庵区2件、大通区3件、谢家集区3件、八公山区2件、潘集区2件、经开区1件、毛集区3件。上述信访件已全部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日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淮南市 大通区 D2AH202105030075 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胡拐村上陈组,部分村民未进行旱厕改造,老旧粪池污水直接外排至附近水沟,异味刺鼻,污染水体。 水,大气 部分属实 经核实,孔店乡胡拐村上陈村民组有少量旱厕未进行改造,但该村民组水沟两侧村民的厕所基本上经过了改造提升,实现排污无害化处理,现场并没有发现有旱厕直排的现象。 孔店乡人民政府已安排机械及人工对该水沟进行清淤、捞除水面漂浮物,净化水体。下步工作:孔店乡政府加强辖区内的巡查监管,防止反弹和类似问题发生。
2 淮南市 寿县 D2AH202105030073 淮南市寿县炎刘镇阳光新型建材厂内,违规建有一条石子破碎生产线,扬尘、噪音严重扰民。 大气,噪音 属实 经调查,阳光新型建材厂位于炎刘镇石吴路北侧建材工业板块,厂内北侧库区安装磕石设备,该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环保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曾在202132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生产痕迹,同日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处理,至今未生产加工。2021年4月22日,炎刘镇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杨某、姚某先。 目前,生产机械设备拆除完毕,厂区内的砂石产品及原材料已全面清除并对厂区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
3 淮南市 毛集实验区 X2AH202105030057 淮南金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电站项目,被列为违法构筑物,即将被当地政府强制拆迁,投诉人质疑该做法:1、该项目建设时不在湿地范围内,且有文件予以证实;2、该项目经过省市区相关部门审批且必要手续齐全;3、项目建设已在有关部门完成备案、审批,《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不具备溯及力;4、该光伏项目属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若对项目予以处罚,属于违背行政允诺的行为,同时该项目属于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属于国家支持的绿色低碳环保项目。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淮南金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电站项目于2014年立项,2016年7月15日环评获原淮南市环保局批复,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14日通过环评验收并正式运营,该项目占地面积600亩,其中有400亩在焦岗湖湿地公园保育区内。《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项目是在《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项目虽有环评等手续,并未获得湿地主管部门的批复,项目要件不全;2019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毛集实验区问题中明确指出“淮南金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电站项目600亩,其中有400亩在焦岗湖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正在依法依规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置。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正在依法依规按照法律程序对该项目侵占焦岗湖湿地公园保育区的行为进行处置。
4 淮南市 潘集区 D2AH202105030057 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大集村,晋货餐具厂,污水乱排、污染耕地,生产时排放黑烟,异味刺鼻、孳生蚊蝇,随意丢弃餐具包装袋。 大气,水,土壤 属实 1、2021423日,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高皇镇现场调查,发现该餐具清洗作坊,位于高皇镇大集村自然庄内,系高皇镇大集村程某货经营,办理有营业执照(名称:潘集区晋货餐具出租中心,企业法人孙某侠),生产工序为:洗涤--消毒--配送。无环评审批手续,现场仅建有污水收集池,无其他环保设施。2、关于污水横流、异味扰民问题。潘集区晋货餐具出租中心洗涤污水直接排入村庄排水沟,异味明显,洗涤的餐厨垃圾清运至村垃圾收集点集中进行处置。 1、鉴于潘集区晋货餐具出租中心建设在自然庄内,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且仅建有污水收集池,工艺简陋,无其他环保设施,污水无法正常处理,2021423日,高皇镇责令潘集区晋货餐具出租中心立刻停止生产,并严格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要求,予以取缔。目前,现已对其采取停电措施,设备正在拆除中。2、鉴于潘集区晋货餐具出租中心洗涤污水直接排入村庄排水沟,异味明显。2021423日,高皇镇已组织人力机械对原有污水收集池进行清理,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治理整。截至202156日机械设备已拆除,原材料、产品已清运,但仍有少量机械设备未清理完毕。
5 淮南市 市辖区 X2AH202105030049 淮南市部分老旧砖窑厂,粉尘、噪音严重扰民,且偷排废水,污染地下水,包括:谢家集区洞山西路南的永青轮窑厂,谢家集区鸿业砖厂,凤台县024县道附近的凤台源聚煤矸石砖厂,八公山区淮南金桥环保建材砖厂,凤台县茅仙洞淮南金涛空心砖厂,唐山镇翟家洼村翟家洼彩砖厂,寿县S102省道永海彩砖厂,望峰镇十涧湖东路十涧湖附近的金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燕压砖厂,凤台县淮南日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凤台县学谦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县岳红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凤台县顾桥镇工业聚集区安徽鑫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凤台县X015粹彬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凤台县古店乡南芹村大李庄和顺新型墙体材料厂,203省道西50米寿县明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淮凤路与308省道交叉口东南200米处的巨牛新型墙体有限公司,洞山西路振华砖瓦厂等。 大气,噪音,水 部分属实 1、永青轮窑厂于2017年7月停产,2020年8月份拆除了所属的3座轮窑;2、淮南市鸿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原为轮窑,2014年技改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隧道窑,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现场核查也未发现粉尘、噪音严重扰民,偷排废水,污染地下水问题。该企业因经营问题,于2020年12月停产至今;3、凤台源聚煤矸石砖厂,按照《凤台县贯彻落实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淘汰关闭全县砖瓦轮窑厂的实施意见》(凤政办〔2020〕17号)文件要求,凤台源聚煤矸石砖厂已于2020年10月全部拆除并落实“两断三清”,覆土复绿措施;4、淮南市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噪音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污染源在线监控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通过调阅数据,其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厂区运输道路有积尘现象,未严格落实运输道路动态保洁要求;5、凤台县茅仙洞淮南金涛空心砖厂,该窑厂位于凤台县李冲回族乡毛冲村,2020年该窑厂窑体已爆破拆除,场地机械已全部拆除并离场,已全面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取土塘已进行生态修复,现场土地已复垦;6、经排查,谢家集区范围内不存在翟家洼彩砖厂,经市场管理部门辖区企业注册信息平台查询也未发现该企业注册信息;7、8、金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燕(蒸)压砖厂位于望峰岗镇刘岗村,该厂于2013年拆除厂房,出售了煤灰蒸压砖生产线,现已不存在;9、淮南市日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煤矸石烧结砖1.2亿片,环评“三同时”手续齐全。核查时,该企业脱硫、湿电除尘一体化环保设备已完成安装,正在调试设备申请在线监测验收;厂区内煤矸石、黄土等物料均入库存放,厂区无露天堆放物料现象,但部分道路存在积尘现象,现场未发现生活生产废水偷排现象;10、凤台县学谦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停产,已提供停产报告。该厂脱硫设备,采取湿电工艺除尘脱硫,后续该建材厂开工也需进行报备,在现场也未发现堆场污染问题。现场未发现粉尘、噪音扰民及偷排废水等问题;11、凤台县岳红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全部拆除并落实“两断三清”,覆土复绿措施;12、安徽鑫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煤矸石砖。该企业配备除尘设备,除尘工艺为静电,所有堆料都已进库。企业设有四个沉淀池,经过沉淀后排出并且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同时该企业距离最近居民区为1.1公里。经核实该企业不存在粉尘、噪音扰民、偷排污水,污染地下水的情况;13、凤台县X015粹彬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凤台县古店乡南芹村大李庄和顺新型墙体材料厂,两厂生产工艺均为煤矸石烧结砖、距离最近居民区约300米,除尘工艺为布袋除尘器全封闭式处理,除尘设施完善,每天定时多次洒水清理,均设有下水渠、沉淀池,调查现场不存在粉尘、噪音扰民及偷排废水现象;14、15、淮南市巨牛新型墙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陶粒生产,2018年,根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对该企业进行了“两断三清”,企业主体设备已拆除,生产产品和原材料已清理。该企业已关停,未发现有生产行为。16、振华砖瓦厂已拆除近30年。 1、淮南市鸿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达标排放。2、要求淮南市日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日常要落实洒水保洁措施,防止产生扬尘。3、督促金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车辆清洗和厂区道路环境卫生的保洁,进一步落实抑尘除尘要求。目前,厂区环境保洁和车辆运输清洗常态化按要求开展。
6 淮南市 凤台县 D2AH202105030051 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关店街道红绿灯东南侧,无为卤菜店,加工熟食产生的污水流至路边,污染周边环境。 属实 关店乡关店街道红绿灯东北侧有一家无为卤菜店,经营者赵某某,办理有营业执照。202156日,关店乡及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卤菜店将生活污水从下水道盖板缝隙直接倾倒入下水道中,有污水蔓延至路边,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路边,蚊蝇较多,污染周边环境。 1、店主已将生活垃圾清运到周边垃圾桶,对下水道盖板及周边路面进行清理、洒水。2、店主在自家院内修建蓄水池,对污水进行收集,避免油污废水直接倾倒入下水道内,对水池内油污进行定期清理,污水再通过院内下水道汇入街道下水道,要求在5月20日之前完成。3、要求店主今后规范处理污水,及时将生活垃圾清运至附近垃圾桶。
7 淮南市 田家庵区 X2AH202105030036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24005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投诉对象为大型洗浴、餐饮、酒店住宿一体式中心,而不是澡堂,两者在设备使用数量上相差较大,产生的噪音音量也不同;2.对涉及的违章建筑不提及、不查处,放任违建内设备噪音扰民;3.至今未发现任何有效整改措施,噪音污染依然存在。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查,1、该处位于车库楼顶有两套空调机组,南侧一套空调机组为世纪天成物业管理,因负一层商场一直未营业,该空调机组一直未使用。2、北侧一套空调机组和四楼锅炉水泵房为箐瓦水台汗蒸馆使用,于2019年安装了隔音降噪设施,信访件提到的违建实际上是隔音降噪设备。3、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受理编号X2AH202104240059的信访件后,已要求经营业主对噪声源进行进一步降噪处理,在原有隔音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装了隔音棉。 1、截至429日,箐瓦水台汗蒸馆空调机组、锅炉水泵房已经加装隔音棉,为确保有效降噪,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将进行第三方噪声检测,确保噪声得到有效控制,进行第三方噪声检测,确保噪声得到有效控制。2、目前,正在组织商户及城管等相关部门研究隔音设备拆除工作,并将于近期开工。
8 淮南市 市辖区 X2AH202105030061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X2AH202104230055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淮南市各县区矸石等堆场以及周边的矸石、石料、煤泥等堆场,夜间运输及破碎,无人监管,扬尘污染严重;2.全市乡镇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污水直排。3.毛集区淮矿水泥、盘龙水泥、禹山水泥夜间生产,长期偷排废气,粉尘污染严重;4.潘集区永骏砖厂,脱硫等措施弄虚作假,煤矸石黄土露天堆放,污染严重;5.万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厂,长期偷排废气、喷漆废气,祥利塑业公司夜间生产,偷排塑料废气;6.淮南市治润砖厂、亿天砖厂、前乡砖厂,脱硫除尘设施未运行,矸石露天堆放,污染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1、①关于矸石运输车辆沿途抛洒严重导致扬尘污染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淮南市部分矸石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产生扬尘污染现象,主要集中在凤台县、潘集区和毛集实验区等区域。②潘集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正在对非法矸石堆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将根据摸排情况采取下一步措施。③谢家集区境内未发现矸石、石料、煤泥露天堆放情况,也未发现夜间运输及破碎,无人监管,扬尘污染严重情况。④2017年中央督察反馈毛集实验区在新集一矿、二矿周边有大量煤矸石堆场及加工点,毛集实验区就积极开始了整治,全区共取缔煤矸石加工点及煤矸石堆场37家(其中夏集镇19家,毛集镇18家)。2020年9月,针对省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淮南市媒系固体废弃物典型案例,毛集实验区再次排查出煤矸石堆场9家,全部取缔复垦,毛集区建立了固体废物网格化监管机制,区环保、城管、交通进行常态化联合巡查,防止了煤矸石、煤泥堆场反弹现象。辖区范围内偶尔存在临时堆放建筑用黄沙、石子现象,城管执法局对砂石等物料进行每日巡查,做到立行立改,严禁各类散状物料露天堆放;⑤凤台县煤矸石堆场主要分布在岳张集镇、关店乡、新集镇及顾桥镇;岳张集镇张集煤矿周围矸石等煤系固废截至2020年8月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已全面完成覆土,并通过市、县验收。岳张集镇境内还有两处抵押银行贷款的煤矸石堆场,张北矿东地销煤路东侧沉陷区内(土楼村境内)和张北工业园区东南侧(张北矿西门西南侧),这两处堆场都设置了防风抑尘网,保证无扬尘污染,现场无车辆运输及破碎现象。凤台县已向两处堆场产权所抵押的银行发出通告,督促银行按法律程序尽快清理上述两处抵贷堆场的物料。经过初步排查后,已分别向9家银行发出了《关于及时清理岳张集镇境内抵贷煤矸石堆场的函》,现今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回函,其他银行还在调查落实中。关店乡有两个堆场,为宋圩庄宋炳杰料场和凤台县卫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已经停止营业,堆放的矸石也已运走,核查发现物料堆场点积尘较多,未彻底清理干净,造成扬尘污染,暂时未发现有其他堆场夜间运输矸石。顾桥镇共有煤矸石堆场47家,所有堆场在2020年12月份之前已全部清理完成,并且覆土复绿。同时清理堆场时按照“三断两清”的要求进行清理工作,清理过后现在所有的堆场没有矸石、煤泥等杂物,堆场内未发现夜间运输及破碎情况。新集镇按照《凤台县贯彻落实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文件要求,新集镇范围内21家堆场已于2020年6月全部清理完毕,落实“两断三清”、覆土复绿措施。同时经排查,未发现夜间运输及破碎,扬尘污染严重的现象发生。2、淮南市共有71个乡镇,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设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70处(另有一处为凤台县城关镇纳入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住建部门监管),实现了全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中9个乡镇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61个乡镇建有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2021年2月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从2月至今,市生态环境局与辖区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对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2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不同程度存在生化系统填料挂膜不正常,设备管路故障,废水收集量少、进水浓度不稳定,超负荷运行等问题。3、淮矿水泥、盘龙水泥、禹山水泥为了减少成本错峰电价,夜间生产属于正常运行。三家水泥厂已于2019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均按要求进行第三方季度检测,粉尘、噪声达标排放,未发现废气偷排现象。4、潘集区永骏砖厂为淮南市永骏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简称永骏建材),2012年7月24日通过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表批(淮环表批〔2012〕62号),并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0月,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进行深度技术改造,安装了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线系统,建设了密闭原料库,实现生产原料全密闭库存。截至目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脱硫设施正常运行。但现场发现,永骏建材存在黄土露天堆放覆盖不全问题;5、①万华电气全称为安徽万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电气),主要经营范围为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开关柜柜体、箱式变电站、变压器的生产及销售等,万华电气于2010年8月19日注册成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于2012年5月办理并验收。万华电气共有3个生产车间,装配车间未发现环境问题,钣金车间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喷漆车间粉尘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但现场检查时发现粉尘处理装置接口不严,粉尘有渗漏现象,未发现喷漆废气外排。②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厂,该公司刷漆是在移动式喷漆房内进行,装有水幕、活性炭、光氧催化剂三级处理设施,不存在长期偷排废气和喷漆废气问题。③祥利塑业公司全称为淮南市祥利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利塑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制品、塑料编织袋、无网布生产、加工及销售,纺织品销售。祥利塑业于2021年4月26日开始停产,至今未进行生产,印刷车间油墨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环保设施运行及更换记录正常。但现场发现油漆桶未按要求进行规范存放。6、①淮南市上窑镇治润砖厂生产时烟气经脱硫除尘塔处理,达标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煤矸石和原料均堆放在室内,现场未发现露天有矸石堆放;②淮南市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天建材),2015年10月16日通过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表批(淮环表批〔2015〕69号),并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0月,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进行深度技术改造,安装了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线系统,建设了密闭原料库,实现生产原料全密闭库存。截至目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脱硫设施正常运行。亿天建材存在破碎作业区域保洁不到位问题。③淮南市前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乡建材),2013年3月29日通过淮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表批(淮环表批〔2013〕23号),并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10月,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进行深度技术改造,安装了脱硫、湿电除尘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线系统,建设了密闭原料库,实现生产原料全密闭库存。截至目前,在线监测数据正常上传,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前乡建材存在厂区保洁不到位问题。 1、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了《淮南市矸石运输车辆沿途抛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淮治超办﹝2021﹞1号),组织各县区政府、交通运输、公安等执法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形成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凤台、潘集、寿县和毛集实验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国省干道、矿区、矸石货源点、重点货源单位周边开展矸石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夜间、午间等双薄时段,有针对性在G237、G345、S308、S312、S329等重点路段和张集矿、潘东矿等矿区周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严查矸石运输车辆沿途抛洒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月27至5月7日,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37次,出动交通执法人员1458人次,执法车辆390台次。检查矸石货源点、堆场9户次、运输矸石货运企业12户次,检查货运车辆2591台次,其中矸石运输车辆289台次,查处沿途抛洒矸石运输车辆18台,其中:立案处罚16台,罚款16000元;市公路部门加强对全市4条国道、13条省道中交通公路部门管理养护路段的巡查。修补原S225(淮潘路)、S239、G345凤蒙段等路段出现的坑槽、沉陷病害,减少公路扬尘。同时不间断对G345潘一矿段、G328、合淮路、S102改建工程等进行洒水冲洗。2、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就发现的问题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整改情况的通报》,要求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已有19个完成整改,剩余3个正在整改中,预计五月中旬完成整改。3、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要求永骏建材对裸露的黄土进行全面覆盖;4、①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要求万华电气立即对粉尘处理装置接口渗漏处进行修复,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②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要求祥利塑业按照要求,规范存放油漆桶并做好台账记录,后续生产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并保持生产车间环境卫生整洁。5、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要求对亿天建材和前乡建材企业要建立常态化保洁制度,安排专人进行落实整改。
9 淮南市 市辖区 X2AH202105030018 1.淮南市东正道建材、新绿态建材、宇佳欣建材及谢家集区永利新型建材等多家搅拌站,粉尘、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2.旺泉橡胶制品厂、淮格莱特塑厂,偷排刺鼻废气,夜间尤为严重;3.大通垃圾填埋场、淮清环保垃圾填埋厂,存在非法倾倒现象,渗滤液污染地下水,恶臭扰民。 大气,水 部分属实 1、①淮南东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淮南新绿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均安装脱硫、除尘智能一体化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调取企业近一个月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两家企业烟气均达标排放,在对砖厂的多次随机检查未发现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两家企业均建有物料大棚、车辆冲洗及雾化喷淋等设施;两家企业为煤矸石烧结砖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情况。②宇佳欣建材,该厂建有脱硫除尘和在线监测设备,均正常运行;来往车辆冲洗所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③淮南市永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有车辆冲洗平台、滤袋式除尘器,散状物料均存放于料仓内,料仓顶部安装有喷淋设施,检查时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未见粉尘严重污染情况;企业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平台废水和搅拌车洗罐废水,冲洗平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搅拌车洗罐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加压滤机处理后进入沉淀池继续用于洗罐,不外排。2、①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8月19日对淮南市旺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谢环监〔2019〕8号),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如不能补办,于2019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移走生产原料;目前,该企业主体生产设备已拆除出售,仅剩下光氧废气处理机正在挂网待售,企业已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存在夜间生产,偷排废气情况。②淮南格莱特塑胶有限公司,主要项目为年产10亿支饮用吸管项目。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涉废气环节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其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了集气罩及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发现其废气处理设施无运维台账,未开展过自行检测。3、大通垃圾场封场项目是世行贷款安徽淮南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子项目,是国内首个采用柔性垂直防渗膜的治理项目。项目内容是对大通区塌陷区内已使用25年的垃圾简易填埋场,采取原地封场工艺进行治理,包括堆体整形、渗滤液导排、气体收集处理、雨水导排收集等设施工程,2018年11月22日该项目完成。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大通垃圾场主体工程为垃圾堆体整形及处理、垃圾圩堤工程、垃圾填埋库区截渗工程、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地表雨水径流导排系统、表层人工材料覆盖工程、绿化覆盖工程和监测井设置;附属工程及分部工程,满足淮南市生活垃圾封场处理需求及环保要求。环保渗滤液:经盲沟收集后送至调节池,由渗滤液吸污车运至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预处理+A2/0+深度处理(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放。大通垃圾场设置填埋气导排系统,气体收集后进入火炬燃烧系统,经燃烧处理后通过1 根8m 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废气:加盖封闭后通过管道收集进入火炬燃烧系统,经燃烧处理后通过1 根8m 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为了减少垃圾堆场有害气体的散发,在垃圾堆场封场过程中对垃圾堆场进行封闭处理。具体措施是对整理后的垃圾体进行碾压。淮清环保垃圾填埋场(市东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解决城市中心城区(田家庵、大通、高新区)和次中心城区的谢家集(部分)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所有进场的垃圾运输车辆均为各区环卫车辆及上述相关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车辆一车一卡并登记在册,且日常都有环卫处监管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监管;所有车辆只能从计量站监控处唯一一个进出口出入,并有影像监控,不存在非法倾倒现象。淮清环保垃圾填埋场(市东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渗滤液日处理能力达800吨/日,处理能力超出渗滤液日产生量(产生量约240吨/日),所以不存在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现象。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经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在线监控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填埋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检测公司,定期开展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的地下水及土壤情况进行检测,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实公开相关检测信息,并将监测方案、检测报告上报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安徽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现场核查时,在填埋作业面下风口位置处,能闻到些许臭味;经排查其主要原因为:现阶段因垃圾车辆倾倒平台及填埋作业面所处位置较高,在垃圾车辆倾倒过程中及填埋作业车辆推填、整形过程中,散发出一定的臭味。
1、要求淮南东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淮南新绿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监测,确保达标排放。2、①加强对旺泉橡胶制品厂巡查,督促企业尽快将光氧废气处理机出售。②淮南格莱特塑胶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建立了废气处理设施运维台账,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求其至少每半年做一次自行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下步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将要求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若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将及时查处。3、要求淮清环保垃圾填埋场(市东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的地下水及土壤的检测工作。并严格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做好库区、场区除臭及消杀工作,及时对填埋作业面进行覆盖,增加除臭消杀作业频次,尤其增加对生活垃圾作业面的除臭消杀工作,并在渗滤液处理站门口及填埋堆体道路旁等主要位置处,增加配备除臭设备进行消杀除臭。下步工作:大通区城管局、大通区环卫处将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防止该问题重复发生。
10 淮南市 凤台县 X2AH202105030015 淮南市凤台县高潮社区蔡郢子自然村,基本农田被占用从事废旧木材收购和托盘加工,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收购、加工和运输过程中无任何环保措施,粉尘、噪音严重扰民,污染农田。 大气,噪音,土壤 部分属实 经查,凤台县刘集镇高潮社区蔡某某从事木材加工、销售的公司是凤台县骏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21MA2WAUWF27),该公司2020年10月16日成立,该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相符。凤台县骏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1.64亩,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现状为水田,该公司未办理用地手续,其木材堆放点西侧为水泥路,东侧为蔬菜大棚,南侧为蔡郢子村自然庄。该公司收购木材临时露天堆放,使用手动电锯加工托盘,工作时会有锯末和噪音产生,没有隔音和降噪设施,且离南侧蔡郢子村自然庄较近,加工时粉尘、噪音扰民。但未发现污染农田的问题。 刘集镇已责令该公司立刻停产并将所有物料、设备等全部清除并完成恢复耕地。目前,正在进行设备、物料清运工作,预计5月底完成清运工作;物料等清运后将开展第二阶段恢复耕地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全部整改。
11 淮南市 凤台县 X2AH202105030008 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淮河能源张集矿东风井,每天不间断运输煤矸石,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矿内物料露天堆放,违规倾倒固体废物,违规倒卖矿内煤炭附属品,污水横流。 大气,水 部分属实 经查,张集矿东风井所产生的矸石大部分用于平整、填高东风井场地和用于沉陷区公路、铁路专用线修复等塌陷区沉陷治理工程,未发现矸石临时堆场,矸石运输过程车辆进行覆盖,车辆出矿前进行冲洗,尽量降低运输扬尘污染。张集矿东风井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已经投入使用,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生物接触氧化池,设计处理能力10m3/h)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标后,在生产期间该水回用于防火灌浆用水,不外排,剩余的水经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西淝河。故不存在矿内物料露天堆放,污水横流的现象。目前,东风井临时堆放场地主要存放井下掘进煤,矸石进仓不落地,由运输车辆直接运走。临时堆场四周无防风抑尘网和喷淋降尘设施,无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抑尘设施不完备,这些配套设施还在建设中。 要求张集矿东风井5日之内健全完善掘进煤临时堆场防风抑尘墙、喷淋(雾)设施、进出车辆冲洗装置。要求每天按2-3小时/次的频次对矸石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保持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下步工作:督促张集矿尽快完善临时堆场的环保设施设备,规范转运管理,加强运输车辆冲洗和覆盖,降低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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