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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全市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
生态环境大排查项目服务的公开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4-04-26 12:52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开展全市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大排查项目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进行公开询价,以便我支队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全市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大排查项目

(二)服务内容

采用无人机和现场排查等方式,按照“一园一策”标准,形成13份园区环境保护现状调查报告(详见采购需求)。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个月。

(四)服务价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高于8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至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六)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或经营服务范围应符合项目要求,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报价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4-6260253,1805540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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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采购需求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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