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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南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24-06-03 15:31   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全市上下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一体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整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市地表水24个监测断面(点位)中优良水质比例为95.8%,水质优;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5%。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74.3%。土壤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安全水平。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环境空气。根据AQI标准六个空气质量级别的划分,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69天,二级良225天,三级轻度污染60天,四级中度污染3天,五级重度污染4天,六级严重污染4天;全市年度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80.5%,与上年相比提升了1.0个百分点;全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为3.86,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

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范围为8~252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93.0%。年均值为38.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了4.4个百分点。

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12~313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97.6%。年均值为65.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8个百分点。

二氧化氮(NO2)日均浓度范围为6~70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年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0.5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SO2)日均浓度范围为3~15微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100%。年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范围为0.2~1.5毫克/立方米,日均值达标率为100%。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2.5个百分点。

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滑动平均值范围为4~210微克/立方米,达标率为91.8%。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5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0个百分点。

2.酸雨。2023年,全市降水pH值范围在6.11~6.92之间,年均值为6.61。全年未出现酸性降水,酸雨频率为0。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3.降尘。2023年,全市市区降尘量均值为4.4吨/平方千米·月,各县区降尘量均值在4.2~4.5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均达到考核要求。与上年相比,市区年均降尘量下降了4.3个百分点。(注:根据安徽省政府2018年印发的《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实施降尘考核。皖北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平方公里·月,其他城市不得高于5吨/平方公里·月。”)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2023年,全市地表水24个监测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为95.8%,比上年提升了16.6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比例4.2%,总体水质状况优。

全市8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为87.5%,Ⅳ类水质比例12.5%,总体水质状况良好;11个省控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为100%,总体水质状况优。

河流:全市辖区内淮河干流水质状况为优,西淝河水质状况为优,东淝河、永幸河、架河、泥河、瓦西干渠、陡涧河、万小河、便民沟和丁家沟水质状况为良好。20个监测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为100%,比上年提升了15个百分点。其中新城口、西淝河闸下断面水质均有所好转(Ⅲ类→Ⅱ类),泥河入河口、便民沟焦岗闸、丁家沟河口和安丰塘水质均有所好转(Ⅳ类→Ⅲ类),其他断面水质保持稳定。

湖库:瓦埠湖、焦岗湖和安丰塘点位水质年均值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高塘湖点位水质年均值符合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瓦埠湖营养状态为中营养,焦岗湖、高塘湖和安丰塘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与上年相比,安丰塘点位水质类别由Ⅳ类好转为Ⅲ类,瓦埠湖、高塘湖和焦岗湖点位水质类别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23年,东部城区水源地、平山头水厂、袁庄水厂、凤台水厂和寿县二水厂等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取水量13253.7万吨,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3.地下水。2023年,全市地下水区域考核点位寿县八公山乡团结村-珍珠泉水质类别符合Ⅱ类,寿县迎合镇常圩村水质(3046B)、凤台县政府大院内和潘集区贺疃乡朱集西煤矿工业广场3个点位水质类别均符合Ⅳ类,寿县迎合镇常圩村(3046A)水质类别符合Ⅴ类;污染风险监控点位凤台县桂集镇王圩村水质类别符合Ⅳ类。与上年相比,各点位水质类别保持稳定,均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质量

2023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2分贝,与上年相比下降1.6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1.8分贝,噪声总体水平稳定保持二级,声环境质量较好。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与上年相比下降0.9分贝,噪声强度等级稳定保持为一级,声环境质量级别为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0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级别为较好。昼间噪声超过70分贝的交通干线长度为2055米,占总监测路段比例为3.7%。

各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74.3%,昼间达标率为83.8%,夜间达标率为65%。与上年相比,昼间达标率减少8.7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无变化,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减少了4.5个百分点。

(四)农村环境质量

2023年,潘集区、凤台县和寿县环境状况指数分别为94.3、92.9和91.6,级别为优,表明环境未受污染,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

全市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全年监测有效天数共176天,空气质量均为良。与上年相比,全市农村环境总体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最佳状态。

全市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为75.0%,超标因子为总磷和溶解氧。

全市农村千吨万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达标率提升了1.7个百分点。千吨万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为92.9%,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与上年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水质达标率提升了0.3个百分点。

全市农田灌溉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国家及省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寿县茶庵镇精神村沟渠水质达标率为100%。

(五)土壤环境质量

2023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全市19个土壤监测点位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不超过风险筛选值,优先保护类占比100%,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六)辐射环境质量

2023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基本保持稳定,累积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保持正常环境本底水平。全市地表水放射性核素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远低于评价标准指导值,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2023年,全市电磁辐射环境总体较好,市区和郊区电磁辐射综合场强满足国家标准,移动通讯基站和输变电线路监督性监测结果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相关要求。

与上年相比,全市辐射环境保持稳定。

(七)生态环境质量

2023年,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9.08,生态质量等级为二类,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三、成效与措施

(一)注重治理提标,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努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重点时段,实施季节性调控。将夏季臭氧污染纳入监测预警,每天推送涉VOCs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累计调整企业生产计划500余家次;在颗粒物污染季,累计管控企业253家次。严格落实《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纳入应急减排清单企业853家、施工工地336家。积极应对年初年末两轮次重污染天气,发布2次黄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突出重点行业,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淮南市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南》,全市16个涉VOCs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完成申报评估186家,累计评定C级企业21家。完成23家企业单一低效治理工艺升级改造,6家企业原辅材料替代。突出重点移动源,深化清洁运输。新增使用新能源公交车762辆、出租车443辆,占比分别达到100%、93.1%;淘汰老旧车辆5048辆。二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组织开展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针对引江济淮输水干线和3个主要湖泊分别印发了4个断面水质稳定方案和1个断面水质提升方案,进一步加强国控断面水质保障。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工作,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完成3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全市46个在用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三是全面实施净土保卫战。完成农村污水治理任务3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6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90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23个。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加强处置能力建设,危险废物总收集利用能力已达32.8万吨/年。

(二)注重转型提速,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全市31家燃煤发电机组26台达到超净排放水平。推进中安联合自备电厂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目前3台机组已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完成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52个。强化“双招双引”,全年新增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38个,总投资444.24亿元。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走访企业952家次,收集各类环境问题198个,全部予以解决,并帮助46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深入落实《环境违法免罚清单》,办理免罚案件8起,免罚金额49.3万元。深入推进差别式监管执法,将150家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纳入信用监管,深化非现场执法手段应用,做到无事不扰。

(三)注重整改提效,有效整治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坚决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43个问题完成整改41个、转办686件信访件完成整改683件;“绿盾2019”反馈232个问题完成整改230个;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3个问题完成整改2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104个问题完成整改92个、转办783件信访件完成整改782件,长江经济带(安徽)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焦岗湖省级专项督察反馈1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焦岗湖光伏已完成拆除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的效果得到华东督察局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二是高度重视群众身边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恶臭异味等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排查上报问题清单1014个,立行立改899个,完成整改1012个,验收1010个,整改完成率99.8%,验收完成率99.6%。三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对已完成的59条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巡查和监督性检测。支持潘集区和高新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成功争取省级项目资金5000万元。

(四)注重监管提级,着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砖瓦窑企业环境整治提升、煤系固废问题整治、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30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13件,罚款820.08万元。适用配套办法办理案件10件,其中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刑事拘留2件。二是加大环境风险防范力度。做好岁末年初及2023年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排查企事业单位334家次,整改隐患41个。辖区政府、生态环境部门预案应编尽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201家。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将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共98家企业列入排查范围,发现风险隐患问题61个,全部完成整改。与利辛县、蒙城县、颍上县签订了跨县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三是加大辐射监督管理力度。审批辐射类项目环评15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事项43件。对1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7家移动基站以及全市具有代表性的4条110KV以上的输电线路(含变电站)开展辐射监督性监测;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4轮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企业234家次,消除隐患15个,发现并收贮未备案放射源4枚。全市辐射环境总体良好。

(五)注重体系提档,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一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完成108条疑似黑臭水体现场核查、监测工作,上报各类手工监测数据约5000多份,编制例行监测数据报表100余份,编制发布环境质量月报12期、季报2期、半年报1期,编制发布质量状况公报1期、饮用水水质公开信息12期、《监测简报》5期。参加并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9项能力考核,获“2023年实验室能力考核优秀单位”;参加2023年安徽省第四届监测技术大比武,首次实现了团体和个人双双获奖。二是强化科技保障支撑。聘请中科院大气所专家团队开展PM2.5和O3协同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累计推送溯源分析报告42份、污染贡献敏感企业635家次。2023年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即时有效率为99.06%,补全传输有效率为99.25%,双双位居全省第一,该项考核连续4年蝉联全省榜首。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5次,举行新闻发布会5场次,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102场。2023年原创稿件322篇,被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采用59篇。微信微博端共推送信息2508条。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五进”活动29次,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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