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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项目的询价函(二次)

发布日期:2025-02-05 16:47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各有关供应商: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实际,需聘请法律顾问为支队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和咨询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供货地点: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采购限价:4万元

(三)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采购内容:

1.对行政执法案件依法进行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必要时协助开展现场调查;

2.参与复杂、疑难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的会商、咨询;

3.协助审查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案件听证、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5.参加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的调处;

6.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培训、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对支队的行政决策进行评估论证并提供意见;

8.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响应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近2年内有为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指派不少于一名固定在淮南的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附承诺书)。

四、响应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2月8日17:00

五、响应方式

(1)现场响应:响应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交至淮南市田家庵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21办公室。

(2)信件响应:响应材料需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淮南市田家庵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收件人胡先生,联系方式:18055409828。

六、响应须知

1.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不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综合考虑品质和价格情况下确定中标方。

4.响应材料(1.报价单;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收款的银行账号的开户许可证;5.近2年内有为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提供过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6.承诺书。)

5.询价响应文件需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05540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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