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的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淮南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以便我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服务需求
规划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1.系统梳理“十四五”以来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进展和取得成效,全面总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定位、新需求,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结合安徽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合理确定淮南市“十五五”时期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
3.理顺编制思路,明晰规划定位,梳理“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点项目,明确淮南市“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
(三)成果产出
1.结合淮南实际,分析我市生态环境根源性、结构性问题,寻找破解路径和举措,选取2-3个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2.《淮南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编制完成《淮南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初稿)。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
(五)最高限价
2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专业技术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二)满足一般要求的供应商,具有以下能力的优先: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不低于5人;
2、供应商完成市级及以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业绩的;供应商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业绩的;
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制订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标准且被批准实施的。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供应商资质或经营服务范围应符合项目要求,并提供符合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邮寄送达的,请提前电话告知邮寄方式和寄送时间)。
(四)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报价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考核科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2683316
地 址: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