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淮南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区、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按序时进度要求进行了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等多个部门,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厅﹝2022﹞22号)要求,现将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问题:2025年大气专项督察序号1、3、5、6、9、10、14、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2、33、34、36、37共25个问题整改验收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我办及时联系。
监督电话:0554-2674030
电子邮箱:hnzdbgs12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