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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力 奏响噪声防治“共治曲”

发布日期:2026-04-08 08:25   作者:田区分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近日,田家庵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公安、城管、属地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在龙湖公园开展广场舞噪声污染专项宣传整治行动,以“宣传教育+承诺约束”双措并举,守护周边居民宁静生活环境。

一是精准普法,筑牢法律意识防线。行动现场,执法人员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等相关条款,向参与广场舞活动的群众开展精准普法宣讲。重点解读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违规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活动需遵守区域时段音量规定、公共场所管理者噪声管控责任等核心内容,明确告知违规产生噪声污染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让群众清晰知晓“健身有边界,噪声不可为”,从思想上树立依法健身、文明健身的理念。同时,执法人员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就合理活动时段、合规音量标准等问题进行细致解答,争取群众对噪声管控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签订承诺,压实自我约束责任。在宣传教育基础上,执法人员组织参与活动的广场舞团队负责人及骨干成员,签订《不扰民承诺书》。承诺书明确约定:严格遵守龙湖公园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主动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自觉接受执法部门、公园管理方及周边群众的监督,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通过签订承诺书,将噪声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团队、具体个人,推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文明健身”的长效机制。

三是部门联动,构建协同治理格局。本次行动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执法优势: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专业法律依据与噪声管控指导;公安部门强化治安管控,对拒不整改、严重扰民行为依法处置;城管部门落实公共场所管理责任,协助规范活动秩序;街道、社区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做好群众沟通、后续跟进等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同向发力,构建起“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执法”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下一步,田家庵区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公园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健身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噪声防治、共同守护宁静家园”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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