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安徽省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
10月20日起,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截至11月20日9时,我省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75件,涉及环境问题175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76个、水环境问题34个、噪声问题20个、其他污染问题17个、土壤问题13个、生态问题13个、辐射问题2个。第三十一批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分别是:合肥市(54件)、宿州市(14件)、淮南市(12件)、亳州市(11件)、芜湖市(10件)、阜阳市(9件)、六安市(9件)、马鞍山市(9件)、安庆市(8件)、宣城市(8件)、铜陵市(7件)、淮北市(6件)、蚌埠市(6件)、滁州市(5件)、黄山市(5件)、池州市(2件)。
上述信访件已及时交相关市办理。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统计表
(第三十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