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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出台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5-19 15:51   作者:寿县环保局    来源:淮南市环保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具体举措,把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出台了《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的通知,实行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参与包保工作制度。25个县级领导分别包保到25个乡镇及49家重点企业,每个乡镇和企业均明确一个牵头包保单位,共有115个县直单位参加包保,实现包保全覆盖。

《通知》要求包保县级领导切实履职履责,每年深入包保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整改工作不少于4次,牵头包保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包保单位开展调研和督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帮助包保地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包保工作中,要指导乡镇党委、政府建环境问题整改立长效机制,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对账销号,所有环境问题应做到及查及改、即交即改、边督边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应制定可操作的、有明确时间节点的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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