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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淮南市转办第三十一批环境信访案件

发布日期:2017-06-02 17:16   作者:宣教法规科    来源:淮南市环保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427日起,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62日,我市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第三十一批共4件。涉及环境问题6个,其中大气1个、垃圾2个、其他3个。涉及县区是:寿县(2件)、田家庵区(1件)、大通区(1件)。

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协调联络组《关于抓紧做好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和边督边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我市立即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淮南市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积极配合、边督边改、自查自纠,将信访件交办到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调查核实,实行立查立改,依法查清责任,从严问责追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转办环境信访案件均正在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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