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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强化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17-10-27 08:21   作者:环境监察支队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大会召开后, 针对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点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导向有偏差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设置整改时间节点,确定责任人,制定整改细化措施,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扎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推进。

一、针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2017年8月成立沈强书记、张孝成市长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淮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加大日常工作调度 。出台了《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及时对《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转发。将“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2017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党校已经在主体班安排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已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环境保护法》列入教学内容。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联合举办2期全市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市环保系统、县区(部门)环保工作人员100多人参加了培训。抓住六五环境日契机,通过电台、网络等,加大对水、土、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浓厚环保工作氛围;围绕各专项环保工作,及时对工作动态、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坚持正反结合,与淮南电视台合作开辟环保报道专栏,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继续在市直媒体开设“环保督察进行”专栏。

二、针对重点工作部署不到位。我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双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淮南市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整改现场进行督查督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议题,

三、针对工作导向有偏差问题。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环保督察追责问责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淮南市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督导专项工作组,对县区及部分市直部门开展追责专项检查,依法依规对部分领导干部予以问责、追责。已将“环境保护”除作为“一票否决”指标纳入对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单位考核外,同时列入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区、安徽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及市直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权重6分 。市目标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淮目办[2017]17号)。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今年市政府与10个县区(含园区)、17家市直部门、20个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对市直部门的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从2017年起,市、县区均不再向环保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市委、市政府对阻碍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方面的“土政策”予以清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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