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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日报》:环保与发展并行 治污与致富双赢

——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地区燃煤小锅炉整治

发布日期:2017-05-24 08:55   作者:宣教法规科    来源:淮南市环保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据调查,我市目前农村地区豆腐坊、蘑菇棚零散分布着约600台1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这些锅炉工艺简陋,黑烟不断,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然而,要想直接彻底解决此类燃煤小锅炉难度却很大。根据环保部门调研发现,首先是缺少强制规定。农村大部分地区未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三线三边整治区,缺少强制规定淘汰或改用新能源的政策和制度,强制推动淘汰难度较大;其次是成本高。我市煤炭资源具有优势,燃煤成本较低,而农村地区普遍没有专用燃气管网,如用燃气替代煤炭,将直接提升生产生活成本。且此类燃煤小锅炉由于没有专门的高标准补贴政策,仅能通过以奖代补给予部分补助,奖补资金有限,多数用户无法自行承担高额整改费用,因而积极性不高,不愿配合;还有就是整治难以长久维持。由于此类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均为后期加装,出现质量问题后,部分业主缺少维修意识,往往置之不理,导致锅炉烟尘直接排放大气,严重污染环境。

为有效解决以上难题,淮南市及相关区环保部门在国内市场广泛征集1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除尘改造方案,并对国内燃煤锅炉市场开展了充分调研,重点考察了山东聊城、临沂等部分厂家新型高效燃煤锅炉实际效果,并分别选定祁集镇、淮南经开区、大通区作为试点,根据用户锅炉蒸吨数,由农户自行选购品牌,量身定制锅炉,现场试烧3个月,并由市环境监测站对锅炉烟气黑度进行监测,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淮南市进一步整治燃煤小锅炉方案》,确定了整治目标,划定了整治对象,制定了整治措施,限定了整治步骤及期限,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保障措施,从六个方面为农村燃煤小锅炉整治提供了政策支撑。市环保、财政、质监部门联合出台了《淮南市燃煤小锅炉整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补条件、奖补标准、奖补资金审核发放程序,市级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燃煤小锅炉整治奖补,同时要求各县区根据整治工作需要,结合自身财政情况,配套资金予以奖补,对个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改造燃煤锅炉的将给予高标准补助。文件规定对个人在规定的限期内改造燃煤锅炉,依据新购锅炉蒸吨数实行以奖代补,0.1及以下蒸吨每台补助0.6万元;0.1-0.2(含0.2)蒸吨每台补助0.9万元;0.2-0.3(含0.3)蒸吨每台补助1.3万元;0.3-0.4(含0.4)蒸吨每台补助1.8万元;0.4-0.5(含0.5)蒸吨每台补助2万元;0.5-1(含1)蒸吨按照0.5及以下的两台锅炉补助资金之和最低标准给予补助。

正是由于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而也得到了群众的真心拥护,试点范围内的锅炉户主对自家的燃煤小锅炉整改工作不但没有抵触之情,反而积极响应,踊跃参与。既为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新一轮创新发展注入崭新动力。


作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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