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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通报(二)

发布日期:2021-11-11 15:21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2021年,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侵害公众环境权益、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案件。依法查办了一批涉超标总量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为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以案练兵、以案提能,有效提升执法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办案水平,现公布一批案例。

典型案例一:淮南市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案

2021年5月7日,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淮南市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同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车间排气口进行人工检测。发现:(1)该公司部分废水渗漏至雨水沟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内,通过雨水管网直排至厂区外雨水管网。(2)2021年5月7日车间排气筒出口(排污许可证编号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组检测数据全部超标。

针对该公司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对该公司处62万元罚款。针对其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对该公司处3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并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合计97万元整。

典型案例二:某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比对监测弄虚作假案

2021年9月29日,田家庵大队对淮南市某医院检查发现,该医院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中未查询到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2021年8月18日9时至10时10分期间对流量进行比对工作,但比对监测报告中在此时间段出具了流量比对结果。2021年9月30日,大通大队对市另一医院检查发现,该医院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中未查询到同一检测公司2021年8月27日10时54分至11时00分期间对流量进行比对工作,但比对监测报告中在此时间段出具了流量比对结果。

该检测公司以上违法行为以上行为,符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伪造监测数据”情形。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拟对该单位处21万元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4.4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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