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0日(第四批)交办我市的11件信访件,截至6月16日,已办结5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1件,不属实0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0161 |
淮南市田家庵区安成镇沿淮村新农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土地未回填,产生扬尘,路面未硬化有污水(500米)。 |
田家庵区 |
大气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经查,此处工程为省级美丽中心村建设工程,现场存在路面扬尘及污水未及时清理的情况。 |
属实 |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
2025年6月11日下午,安成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方对路面的灰尘和泥土进行清扫和保洁,同时要求增加洒水降尘的频率,及时覆盖裸土。对路面污水及时处理,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频次,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
否 |
无 |
2 |
LD202500160 |
淮南市田家庵区陈家岗东盛友邦制药厂夜间有时有臭味传出,影响居民。 |
田家庵区 |
大气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的制药厂为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前身为淮南市第四制药厂,1991年在现址投产,2003年改制为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9年4月22日通过原淮南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9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8月9日获得最新排污许可证。主要从事中药材加工,主要产品为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颗粒,脑力静糖浆。该公司现有3个车间,分别为提取车间、灌装车间以及固体车间,均已按照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其中主要产生异味的车间为提取车间。 |
属实 |
帮扶企业优化整改,减少污染物外排,最大可能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1.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公司已消减产能,将原有提取车间4台双效浓缩器减少为2台。 |
否 |
无 |
3 |
LD202500159 |
淮南市谢家集区谢李路老马山屠宰场对面倒闭多年老矿承包给东辰集团生产砖块,大货车进出导致生活区地面扬尘严重,车辆乱停。 |
谢家集区 |
大气 |
经调查,群众反映企业为淮南东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淮南新绿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地理位置相邻,均为煤矸石烧结砖生产企业,两家公司均隶属于淮南新东辰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淮南博罗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因集团公司砖瓦企业绩效优化整合,2024年7月以来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
部分属实 |
加强道路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
1.督促责任部门对路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2.督促淮南博罗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留守处和李郢孜镇人民政府加强此段道路清扫洒水保洁,避免道路扬尘污染。 |
否 |
无 |
4 |
LD202500156 |
淮南市大通区湿地公园有部分湿地被濋戈文化公司封锁起来,湿地水面被改成收费游船项目,破坏植被。 |
大通区 |
土壤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大通区湿地公园属淮南市文旅集团运营管理,根据淮南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淮南市文旅集团积极导入文旅产业项目,经招商引资,引进淮南市濋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梦幻萤光,探秘自然”光影展活动,引进淮南君合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淮南舜耕山湖心岛露营基地等文旅项目。 |
部分属实 |
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湿地受损植被。 |
1.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落实文旅活动项目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3.完成湖心岛露营基地项目清理整治后,将对岛上绿化进行补植。 |
否 |
无 |
5 |
WX202500096 |
东苑西区部门垃圾桶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 |
田家庵区 |
大气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经查,东苑西区现场未发现存在垃圾桶满溢现象,垃圾桶身较脏且并未封闭处理。对周边居民咨询表示小区内垃圾桶平时较干净,异味较小。 |
部分属实 |
及时清运垃圾,避免异味扰民。 |
2025年6月11日上午,属地街道协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垃圾桶进行冲洗,及时盖上桶盖进行密闭处理,并要求增加清运频次,确保不出现垃圾溢出现象。 |
是 |
无 |
6 |
LD202500150 |
谢家集区平山街道新安社区老房管局小区卫生无人管理,窨井盖破损缺失,有臭味传出。 |
谢家集区 |
大气 |
经调查,谢家集区平山街道新安社区老房管局小区属于物业全覆盖的老小区,该小区卫生属于东华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原卫生清扫频次为一周清理1次,频次较低,现场检查时发现小区内3处窨井盖存在破损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大物业管理力度,维护群众居住环境。 |
已与东华物业有限公司进行协调,提高新安社区老房管局小区卫生打扫频次,现卫生改为3天清理一次;小区内3处破损的窨井盖,现已全部更换。 |
是 |
无 |
7 |
LD202500138 |
谢家集区洞山西路路南淮河化工厂,谢家集区创新园有建筑垃圾堆放,希望进行垃圾覆盖或者清运。 |
谢家集区 |
其他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洞山西路路南淮河化工厂全称为安徽淮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5年停产,目前该厂区正被改造为谢家集区春申文创产业园区,厂房改造过程中有部分建筑垃圾露天堆放。 |
部分属实 |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减少扬尘污染。 |
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严密覆盖。 |
是 |
无 |
8 |
WX202500089 |
潘三矿数年一直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往灌溉渠,一年到头臭气熏天,架河抽水来又把污水冲进农田,污染庄稼地! |
潘集区 |
水 |
经查,潘三煤矿产生的污水主要通过矿井水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矿井水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规模为12000m3/d,具体工艺流程为:矿井水由井下提升进入调节沉淀池,再泵送至高效澄清池,添加PAC、PAM混凝沉淀后,经无阀滤池过滤,复用于井下生产、地面洒水降尘等,富余的矿井水经标准化排口达标外排至泥河(不进入架河西干渠),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矿井水未经处理排到灌溉渠的现象。 潘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原先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矿建设使用,该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4000吨,排放口安装有污水自动监测设备(COD、氨氮、pH),2019年底交与潘集区人民政府并由潘集区住建局管理。目前潘集区住建局委托淮南懋博建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潘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基础运行、日常的设备基础维护等工作。现场检查时,该生活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效能低下,但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全区污水处理站的监管力度,确保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
1.由潘集区住建局对该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潘三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提升由4000吨/日提升至6500吨/日,更换厂区现有损坏设施设备,改造原有生物接触氧化池,增加污泥浓缩脱水系统、池容及生物量、反硝化脱氮功能,新建强化沉淀池,池体清淤、地坪修复,康馨园小区及潘三菜市场雨污分流改造,该项目于2024年10月3日开工建设,目前土建主体施工已完成,设备采购已完成,预计6月20日开始新建深化沉淀池设备安装,6月底进行老设备拆除,7月中旬进行老设备更新安装,九月底完工;康馨园小区及潘三菜市场污水管网正在施工,预计本周完成主管网贯通。 |
否 |
无 |
9 |
WX202500088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前锋一村62号楼一单元6室周围有伪基站及其他辐射设备向举报人家进行大功率电磁波辐射,希望有关部门能提供一个专业检测工具。 |
田家庵区 |
辐射 |
收到该信访反映问题后,2025年6月11日上午淮南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驻市监测中心、田家庵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前锋一村62号楼一单元周围未发现有伪基站及其他辐射设备;120米外有铁塔公司建设的1座通信基站,该基站已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备案,查询往年该基站周边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结果符合要求,目前正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再次开展监测;现场使用专业测量仪器对投诉人提出的多个敏感点进行现场辐射剂量值监测,辐射监测剂量数据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3-1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宣传告知,普及辐射知识,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
由相关部门加强向周边群众的辐射安全宣传,做好群众沟通理解工作。 |
否 |
无 |
10 |
WX202500087 |
淮南市凤台县新集镇花家湖大桥下面旁边寺庙那里半夜焚烧祭祀品,严重污染天气,希望有关部门领导严格督查。 |
凤台县 |
大气 |
经调查,信访反映问题为新集镇新岗村胡家庙,现场检查发现庙前有两小堆焚烧祭品痕迹。该庙修缮于2016年,由于位置偏僻,建庙以来香火很少。6月7日、8日晚,新岗村村民因还愿连续两晚在庙前焚烧祭品(香、纸制品),因短时间内烟比较大,影响到周边居民。 |
属实 |
劝阻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 |
已对胡家庙地面上的祭品焚烧物进行了打扫清除,并向还愿村民及周边群众宣传了文明祭祀、文明上香等相关政策,防止出现过度祭祀问题。加强对胡家庙管理力度,同时明确一名村干部监督,强化日常巡查,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是 |
无 |
11 |
LX202500009 |
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长山南坡下,大规模修建个人公墓,时间长达二十年左右,毁坏长山半座山生态林。 |
田家庵区 |
其他 |
经调查,1999年5月27日,长丰县民政局与长丰县洞山林场达成协议,在长山一带建设“舜耕山公墓西区”。2000年12月28日,长丰县林业局向洞山林场下达《关于同意成立长丰县舜耕山公墓西区管理处的批复》(长林〔2000〕65号),同意成立长丰县舜耕山公墓西区管理处,聘请廖光付为负责人。2004年长丰县整体划转至淮南市管理,后洞山林场通知廖光付停止建设。2024年4月13日,淮南市林业局巡查发现廖光付存在扩建坟墓行为,对其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廖光付私自扩建墓地总面积3979平方米,依法对其罚款5.877万元。鉴于其扩建墓地已出售,无法全部恢复为林地,市林业局对其启动生态损害追偿,追偿生态损害费用28.4294万元,相关费用已于2024年7月全部缴纳。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长山公墓的巡护,杜绝私自扩建墓地行为。 |
淮南市林业局已对廖光付扩建坟墓的行为立案查处并对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在案件查处的同时对长山公墓进行封存管理,要求禁止开展公墓建设及出售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同步告知淮南市民政局。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