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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8 14:50   作者:人事和宣传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安徽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12日(第批)交办我4件信访,截至618日,已办结1件。其中,经查属实的4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WX202500136

淮安府商铺S4107-108:1、在小区内部私自搭建排烟管道,影响小区业主居住环境。2、店铺拟经营烧烤店,虽然做了烟道处理,但是开业后油烟排放和噪声还会影响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业主身心健康。

高新区

大气、噪声

接到信访反映问题后,淮南市高新区高度重视,管委会领导亲自带队,相关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商铺位于安粮淮安府小区22号楼北侧,商铺南侧与小区相连,自2025年4月30日开始装修,计划7月初完成。该商铺南侧外墙上确实搭建了油烟管道,但是其目前尚未营业。
关于油烟排放和噪声问题,该商铺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是尚未营业不产生油烟,无法认定油烟排放超标,从而影响大气环境;其北侧外墙和楼顶安装有空调外机、油烟净化器等产噪设备,噪声来源较多,夜间营业时可能存在超标风险。

部分属实

防止油烟和噪声污染。

1.已督促商户针对空调外机和油烟净化器等产噪设备位置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油烟和噪声达标排放。
2.已督促该商户将油烟管道转移至室内,避免出现油烟扰民的问题。

2

WX202500135

田集街道姚辛村辛庄北侧控制闸该处有人倾倒生活垃圾,污染水环境,并且严重堵塞河道,影响农业用水灌溉。

潘集区

水、固废

2025年6月13日至6月16日,潘集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芦集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核查,辛庄北侧控制闸处存在有生活垃圾,为上游垃圾漂流至下游闸口堵塞所致。

部分属实

清理生活垃圾,确保问题不复发。

芦集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控制闸门两边水面上漂浮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干净,控制闸门两边水面无生活垃圾漂浮。

3

WX202500134

城关镇龙翔花园二期北侧海拉尔炭火烧烤店,油烟未经处理设备有效处置,污水无组织任意横流,餐厨垃圾任意丢放,未经有处置资质企业处理,食品购置渠道不正规。

凤台县

大气、水、固废

接到上级转办单后,凤台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凤台县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赶往现场进行核查。投诉地点为城关镇龙翔花园二期北侧,经营场所公示有营业执照:凤台县城关镇李多芝餐馆(统一社会信用码:92340421MA2THE1H33)、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健康证明。
现场检查发现:1.海拉尔炭火烧烤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有油烟清洗记录。2.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3.随机对购进的鲜牛肉、鲜羊肉及冷冻鸡翅查验,经营负责人现场仅能提供供货方营业执照,鲜牛肉、羊肉台账记录及冷冻鸡翅检验报告,缺少冷冻鸡翅进货票据及鲜牛肉、羊肉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负责人称牛羊肉都是从古城菜市的回民店里购买,没有检验报告,冷冻鸡翅是微信联系店家购买,没有索要购货凭证。4.海拉尔炭火烧烤店未与有资质企业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

部分属实

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确保餐厨垃圾处置规范。

1.督察该店在营业期间要及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保持店内干净整洁,并委组织第三方检测公示进行油烟监测。
2.督察该店与相关有资质企业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该店已于6月13日与凤台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
3.已向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
4.将根据油烟是否超标的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LD202500201

潘集电厂有雨水管道排入戴家湖附近村民种植的芡实基地,导致芡实死亡,之前请检测部门检测过水质,发现柴油超标,希望有关部门到现场看看出的水是否有问题。

潘集区

经调查,信访反映为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6MA8QGHGX0M,该公司目前共有《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以下简称一期)与 《淮南矿业集团电厂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以下简称二期)两个项目。
一期项目已于2020年9月15日经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皖环函〔2020〕481号),该项目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1月主体工程基本建成,2023年8月23日完成自主验收,2023年7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406MA8QGHGX0M001P),有效期为:2023年7月28日-2028年7月27日;二期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28取得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皖环函〔2022〕1414号),2025年5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406MA8P0LD55J001P),目前3号机组正在进行试运行工作,4号机组已完成锅炉吹管工作。
一期与二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四种废水。经调阅环评和现场查看,一期与二期的污水处理工艺与设备基本一致,其中二期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处理系统与一期共用。二期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已建设完毕,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但二期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尚未产生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含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脱硫废水通过零排系统浓缩处理,实现零排放。
信访反映的戴家湖排放口为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二期共用雨水排放口,作为防止厂区内涝时使用,厂内雨水前池存储一定雨水,当强降水天气时,为防止内涝将雨水通过雨水泵排入戴家湖(经调阅排污许可证戴家湖执行地表水Ⅳ类标准),雨水前池安装有回用泵,通过回用泵可将雨水打入生活污水回用水池回用。经调阅最近一次(2025年6月6日)戴家湖雨水排口水质检测报告(H052212),未发现石油类、cod、PH、氨氮、总磷、悬浮物、氟化物、硫化物等因子超标。

部分属实

加强对煤矿、电厂等排污单位的排口巡查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对排放水质监测。

1.对该公司雨水排放口附近戴家湖水体进行采样检测,目前水样已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期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拟请相关部门、专家对芡实死亡原因进行实地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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