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6日(第十批)交办我市的1件信访件,截至6月22日,已办结 1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0284 |
淮南市凤台县金地新天地小区13号楼与14号楼之间门面房,汽车钣金喷漆,有异味。 |
凤台县 |
大气 |
经查,该“钣金喷漆”店名为凤台县城关镇明红汽车配件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421MA2PLQX5XX。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主要从事汽车维修,有烤漆房一间,烤漆房采取光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进行废气处理后排放,检查时该店烤漆房未作业,无明显异味。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减少异味影响。 |
考虑到烤漆房作业可能对周边小区产生影响,经营负责人在投诉之前已经在城区外另行选址建设新的烤漆房,店内烤漆房停止使用。目前店内喷漆原料及附属设备已全部搬离,供电设备已拆除,原烤漆房已不具备作业能力。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