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7日(第十一批)交办我市的5件信访件,截至6月23日,已办结 1件。其中,经查属实的5件,不属实0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0298 |
淮南市毛集区毛集镇未庙村段城投公司在西北河段非法采砂,存在坝堤坍塌风险。 |
毛集实验区 |
其他 |
投诉人反映的“淮南市毛集区毛集镇未庙村段城投公司在西北河段非法采砂”问题是原西淝河毛集实验区花家湖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部分,该工程由毛集实验区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份实施疏浚清淤工程,所抽泥沙暂时堆放在魏庙村魏州湾的临时征用的农田上,已在毛集实验区国土局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四周建有围堰,铺设了防渗布。施工项目部现场提供了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招投标资料。 经核实,因存在疏浚出的泥沙露天堆放、场地积尘严重、未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围堰漏水等突出环境问题,毛集实验区环委会办公室于2024年3月21日对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毛集镇人民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对西淝河毛集实验区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花家湖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的督办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整改现场存在问题,区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停工,并对场地泥沙推平覆盖防尘网,设备离场,自2024年3月底停工至今。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河段有抽沙船只及设备,现场有约2万余吨原清理场地的疏浚泥沙堆放,区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清理清运。 |
部分 属实 |
督促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清运力度,清运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防止造成扬尘污染。 |
已督促区焦岗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清运,未清运泥沙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截止目前正在办理中。 |
未办结 |
无 |
2 |
LD202500302 |
凤台县刘集镇老化工厂,掩埋危险废物,味道刺鼻,希望看看处理下。 |
凤台县 |
固废、大气 |
群众反映的老化工厂为原淮河化工厂,该厂于2011年停产。2019年7月,凤台县人民政府部署实施了地块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对原化工厂地块进行土壤修复,2021年5月竣工验收后,在该处开展了8个批次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季度检测,均稳定达标。两年检测期满后,2023年底凤台县人民政府再次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原淮河化工厂开展了固体废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边坡处残留一处固废填埋点,同时开展了有毒有害物质鉴定工作,检测数值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585.3-2007)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固废挖掘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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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加快固废挖掘清理进度,确保固废合理处置。 |
2024年12月刘集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组织了安徽著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残留的固废进行挖掘,截至目前,已清理出固废约600吨,并进行了安全处置,当前固废挖掘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清理完成后需经过两年检测期观察,计划于2027年底彻底完成整改。 |
未办结 |
无 |
3 |
LX202500024 |
谢家集区唐山镇县西城嘉园小区东门向北100米,国家禁养区内大型无证无照养殖厂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民生: 1.养殖产生的恶臭气体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 2.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沟渠及农田。 3.畜禽粪便等固体废物随意抛洒在养殖场周边空地、路边。 4.动物持续鸣叫及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居民休息。 |
谢家集区 |
大气、水、噪声、土壤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牛场为谢家集区杨杨牲畜养殖农场,负责人为杨某某。该养殖场租用原淮南市山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弃仓库建设,占地约5000平方米,于2022年建成,养殖数量常年维持在100头左右,根据市场情况数量有所波动。经测量,该养殖场距离西城嘉园小区最近点约170米。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未办理养殖证及环保手续,不具备养殖条件。从现场调查来看,养牛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露天堆放在养殖场周边空地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未发现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
部分 属实 |
加强常态化巡查力度,确保取缔到位,问题不反弹。 |
1.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其立案查处。 2.督促该养殖场于1个月内完成搬迁,逾期未完成搬迁的,由谢家集区人民政府进行取缔。 |
未办结 |
无 |
4 |
WX202500090 |
潘集区平圩经济开发区新鸿药业公司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化工污泥没有按照原环评要求作危废处理,拉到八公山畅九衢等企业做原料使用,擅自降低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 |
潘集区 |
固废 |
经核实,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原淮南安信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位于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北区生态大道5号,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原料制造。经梳理企业项目环评及批复、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和排污许可证等文件,并对现场进行核实,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共有两处工序产生污泥,分别为叶酸生产酸溶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产生的硫酸钙污泥和厂区污水处理站生化单元产生的活性污泥。 调阅《关于淮南安信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粗品叶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相关资料,该项目副产品硫酸钙属于一般固废,出售给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调阅《关于淮南安信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叶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相关资料,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硫酸钙泥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依据鉴别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该公司按照要求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硫酸钙泥的危废鉴定,并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叶酸生产酸溶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鉴定意见为“叶酸生产酸溶废水处理污泥(硫酸钙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该公司与安徽畅九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市中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签订固废处置合同,并通过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对转出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转移处置量等进行填报备案,2021年1月-2025年5月共产生、转移硫酸钙污泥15196.43吨。该公司与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浩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通过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对转出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转移处置量等进行填报备案,转移运输等各环节均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程序,2021年1月-2025年5月,共产生污水处理站污泥99.214吨,转移96.344吨。核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化工污泥没有按照原环评要求做危废处理,擅自降低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的情况。 |
部分 属实 |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对产生的固废依法合规处置。 |
1.持续加强企业固废管理。 2.持续做好企业日常巡查,依法规范生产。 |
办结 |
无 |
5 |
WX202500095 |
潘集大宗固废基地门口有一个搞粉煤灰的散乱污企业,无任何手续,夜间进行生产,扬尘十分大,取缔多年依旧存在。 |
潘集区 |
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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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
1.2025年4月至今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潘集供电局已对该企业停止供电。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