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八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24日(第十八批)交办我市的15件信访件,截至6月30日,已办结 3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5件,不属实0件。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LD202500475 |
寿县茶庵镇石三路和石吴路交叉口向北100米,淮南胜江服饰有限公司印染工艺时颜料未经过过滤,排污水偶有刺鼻味道,影响周边环境。 |
寿县 |
大气,水 |
接到交办件后,寿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茶庵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查,淮南市胜江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寿县茶庵镇,占地面积约有1300平方米,现生产车间系租赁寿县美佳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该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片料丝网印刷,共有4台印刷机,印刷主要原料为水性油墨透明浆及PU/增稠剂,年用量约有2吨。在生产过程中的产污环节有少量的气体(VOC)挥发物及清洗印刷丝网产生的废水,清洗废水存放于车间北侧的自建水池内循环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一台印刷机在生产,车间内无明显异味,未发现有污水外排,但车间北侧的洗板池旁边有轻微气味。经查该企业办理有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 |
依据《关于印发淮南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规程的通知》(淮环委办﹝2024﹞15号)相关规定,淮南市胜江服饰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将对其进行取缔关闭,计划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 |
否 |
无 |
2 |
LD202500481 |
大通区上窑镇206国道两侧,堆放大量报废车辆和建筑垃圾,一到下雨天垃圾渗水,产生大量黑水影响环境,希望到现场核实查看。 |
大通区 |
水,固废 |
大通区商促局、区城管局、上窑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核查。经核实:1.206国道上窑镇上窑村段北侧100米处有一废品回收站,院内堆放少量报废车辆及汽车部件;2.由于近期206国道进行翻新维护,有部分道路维修的建筑材料散落在206国道两侧。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1.已责令该废品回收站限期清理堆放的报废车辆及汽车部件。 2.已责令施工单位沿206国道两侧清理建筑垃圾,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
否 |
无 |
3 |
LD202500486 |
八公山区山王镇李嘴孜20路公交车站桥头附近,从去年5月到现在,空气中有类似植物蛋白质腐败的臭味,影响居民生活,希望到现场看看处理。 |
八公山区 |
大气 |
信访件反应的“山王镇李嘴孜20路公交车站桥头附近”位于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西北方向,与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站直线距离约200米,经现场核实,信访件反应的“类似植物蛋白质腐败的臭味”应为污水处理站处理豆制品废水产生的臭气。 |
属实 |
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管,督促严格落实环保工作要求。 |
1.要求增加除臭药剂投入量,目前已增至10千克/天。 |
否 |
无 |
4 |
LD202500487 |
潘集区高皇镇苏嘴村浙江千岛湖集团在泥河河道拦网养鱼,喂养饲料影响水环境。 |
潘集区 |
水 |
2025年6月26日下午,潘集区水利局、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高皇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该信访件进行了核查。经查,潘集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17日与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公司签订了《泥河水面综合利用(生态净水渔业)项目合同》,采取生态养鱼方式治理泥河水质。 检查发现,在高皇镇苏咀村、夹沟镇窑岗坝附近水面设有两道养殖放逃网,用于防止鱼外逃,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投喂饲料养殖鱼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水体生态健康。 |
1.潘集区水利局督促杭州千岛湖发展集团做好日常养殖管理工作,不得出现投肥养鱼现象。 |
否 |
无 |
5 |
WX202500409 |
老村部里建设一个造纸厂狼烟直冒,污水横流 |
寿县 |
大气,水 |
接到交办件后,寿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张李乡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核实。 2025年6月25日,寿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张李乡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老村部造纸厂是位于寿县张李乡原李套村老村委会大院内的淮南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制作模塑蛋托,非造纸企业,但生产工艺涉及废纸回收利用,其生产流程包含废纸粉碎、调浆、成型、干燥等工序。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未发现狼烟直冒等情况。查看厂区车间北边有两个碎浆机,生产车间有一台3.5蒸吨的生物质锅炉,一套干燥成型设备等,库房堆集大量已生产成型的纸浆模塑蛋托,公司北侧外墙脚下水沟,集聚有少量污水,为纸浆残渣滤液。检查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 |
依据《关于印发淮南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规程的通知》(淮环委办﹝2024﹞15号)相关规定,淮南信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将对其进行取缔关闭,计划7月31日前完成所有原材料、产品清理及生产设备拆除,同时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
否 |
无 |
6 |
WX202500410 |
从淮陈路与惠利大道交口开始,往东走,路上有一个10厘米台阶,大车一走就掉土;再往东走,过一个红绿灯后,道路会变窄,这个地方凹凸不平,路上还有坑,大车一走又全是灰。每天路上跑各种各样的大车,冒黑烟的也多。学校操场西围墙外面水偶尔会有臭味。 |
田家庵区 |
大气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 经现场核实,因淮陈路路南仍有棚户区项目建设,所以路口存在变窄等情况;因国庆路不允许大型车辆通行,目前工程运输车辆均从淮陈路借道行驶,群众反映黑烟均为已淘汰的国三、国四运输车辆;学校操场西围墙系惠利排洪支渠,在汛期雨水量过大时会存出现雨水漫溢的情况,此时会有一定的臭味。信访件反映问题反映属实。 |
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1.待棚户区建设完成后,将完善淮陈路建设。 |
否 |
无 |
7 |
WX202500411 |
新城悦府三期南门东侧路北边无人行道,平常是绿地,一到周末全是车,绿地被反复碾压就是黄土,夏天就撒点草籽,一到冬天全是秃的,扬尘污染十分严重。 |
田家庵区 |
大气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 经查,新城悦府三期南门和洞山中学北校区北门中间路段名为平湖路,两侧其他区域已建设人行道。现场存在一片未建设区域为群众反映区域,扬尘污染严重;该小区东侧为花鸟鱼虫市场,周末存在部分车辆违停情况。信访件反应内容属实。 |
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扬尘污染管控。 |
1.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播撒草籽等简单绿化。 2.强化对花鸟鱼虫市场日常管理,对周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或处罚。 |
是 |
无 |
8 |
WX202500412 |
惠利大道最北头是断头路,周围环境脏乱差,道路上停各式各样大车,大气污染严重。 |
田家庵区 |
大气,水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 经查,惠利大道、长平路两条规划道路已基本建设完毕,群众反映的惠利大道最北头断头路、长平路最北头断头路为规划湖滨西路地块,该地块目前尚未征收完毕,有群众自行在耕地上开荒,土堆上已有粮食作物和杂草,该地块周边确实存在集中停放车辆现象,有部分国三、国四运输车辆在此停放;惠利大道与进出村庄的小路相连,有部分渣土车辆从此经过向沿淮路行驶,目前已设置隔离桩,禁止渣土车辆通行;惠利大道北侧为城市排洪沟,经到现场查看,水体清澈,无明显异味; |
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扬尘污染管控。 |
1.交警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防国三、国四运输车辆上路。 |
是 |
无 |
9 |
LX202500054 |
淮南市祥龙粮油有限公司和淮南秉润粮油有限公司长期烟尘污染,异味臭气污染,污水直接排入厂外水塘,距泥河中学不足十米,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 |
潘集区 |
大气,水 |
2025年6月26日下午,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泥河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该信访件进行了核查。 |
部分属实 |
对全区境内粮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潘集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督促两家粮油公司立即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改,后续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前往现场核实。 |
否 |
无 |
10 |
LD202500493 |
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赵前村小学老轧钢厂内有人洗粉煤灰,打捞漂珠。 |
潘集区 |
水 |
群众反映的赵前村小学老轧钢厂内有人洗粉煤灰、打捞漂珠的事宜,经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潘集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老轧钢厂处并无堆放的粉煤灰,无洗粉煤灰、打捞漂珠的痕迹;赵前村钱甸小学院内有推平的粉煤灰,西边的彩钢瓦大棚内有一台洗漂珠的大型机器,地面上堆放有打捞漂珠后的粉煤灰,目前潘集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 |
2025年6月24日上午,潘集镇人民政府约谈了打捞漂珠的负责人,讲解了当前的形势和相关法律知识,指出洗粉煤灰、打捞漂珠的给周边环境造成的危害。同时潘集镇人民政府下发了书面通知,责令其在2025年7月20日前清理完赵前小学院内粉煤灰和机器。 |
否 |
无 |
11 |
WX202500423 |
华声嘉苑42号楼一楼商铺(8号)商铺名称门窗制作长期用电锯切割铁料,制造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经有关部门处理整改,要求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从事作业。而店铺负责人置若罔闻,于6月21日周六下午3点~5点仍继续用电锯切割作业,整改措施形同虚设。该店铺对面安设两个摄像头为证,麻烦有关部门督促店铺严格遵守政府处理和整改措施,或者迁移合适经营地点。 |
田家庵区 |
噪声 |
收到信访件后,田家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进行现场核查处理。经查,现场确实存在电锯切割铁料制造噪音现象,信访件反映内容属实。 |
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
1.街道及城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业主进行协商,业主答应严格遵守整改要求,禁止店外切割铁料,若需切割,必须店内切割;切割时段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不得从事切割作业。 2.加大巡查力度,尤其重点时段(节假日、双休日)巡查,最大限度降低噪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
是 |
无 |
12 |
WX202500425 |
驾校车辆太多了,企业装卸货物不方便,影响道路安全,车辆尾气排放多,占路影响道路交通,驾校车辆练车随意形势容易造成交通隐患。 |
经开区 |
其他 |
1.关于“驾校车辆过多、占路影响道路交通”问题。经核查,该路线为田家庵区驾校科目三道路驾驶培训路线,于2021年9月经市公安交警支队批准设立,其具体走向为:以建设南路与国庆路交口为起点,依次经建设南路与啤酒厂路交口、啤酒厂路与振兴南路交口、振兴南路与朝阳东路交口、朝阳东路与建设南路交口,最终返回起点形成闭环路线。教练车在该路线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培训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
部分属实 |
加强行业监管和部门协同,督促驾校严格落实行业规章,避免交通隐患。 |
1.重新调整训练路线。淮南市公安交警部门拟取消原路线,并重新规划车流量较小的替代路线。2025年6月25日,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公安驾管部门、大通公安交管大队、田家庵公路运输管理所等部门,对朝阳东路与G206(洛九路)交叉口往东方向路段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将根据踏勘结果开展综合评估,尽快重新划定田家庵区驾校科目三道路训练路线。 |
否 |
无 |
13 |
WX202500440 |
油烟排放、污染环境、该饭店营业时间油烟直接排放在小区内部、造成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受到污染。同时噪音大,超出居民正常生活分贝,请安排相关人员现场查看、落实整改,还给居民正常生活。 |
经开区 |
大气,噪声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金地月半湾商铺老倪家土菜馆,该菜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不存在直排情况,但油烟管道排放口朝向小区内部,现场有一定噪声。 |
部分属实 |
更改油烟排放方向,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减少噪声排放。 |
1.已督促店家改变油烟管道排放方向,不得朝向小区内部。目前店家正在联系专业施工人员整改。 2.经开区城管大队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噪音检测,下一步将依据检测报告结果依法办理。 |
否 |
无 |
14 |
WX202500441 |
三个月必须更换废气处理设备的活性炭,到期逼着报更换,这是不是一刀切?有没有依据?大气第三方发现问题就要求报处罚结果!谁要求的?上面没这么要求吧! |
田家庵区 |
其他 |
一是为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采用活性炭工艺的企业要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设计处理效率等定期更换失效活性炭。二是结合企业活性炭使用现状,VOCS排放强度等对企业活性炭是否需要更换进行帮扶。为进一步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通常建议在3月、6月进行活性炭更换,降低臭氧污染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春季3月份,沙尘天气频发叠加花粉季,空气中颗粒物和有机污染物浓度升高,活性炭吸附负荷增大易导致失效;夏季6月份,高温高湿环境下,活性炭的吸附容量会下降,水汽吸附过多会导致炭层堵塞。三是淮南市实行差异化活性炭更换要求。更换将结合企业实际生产负荷、设计处理效率、排放强度、活性炭损耗情况等综合研判。根据今年3月份全市涉VOCS企业活性炭更换统计表,有26家企业报送了活性炭暂无需更换的说明。同时,对发现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的,会将线索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由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进行帮扶。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规范活性炭更换频次,加强依法行政。 |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工况和活性炭损耗情况等,进一步规范活性炭更换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充分征求企业意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要求,加强依法行政。 |
否 |
无 |
15 |
LD202500460 |
安徽鸿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粉尘,噪声扰民。存在违规建设水洗工艺、私自使用建筑垃圾作为原材料,批件材料不符,环保设施基本不用。 |
潘集区 |
大气,噪声 |
2025年6月26日,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对该信访件进行了核查。经查,该企业为安徽鸿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底停产至今。 1.关于“粉尘、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北侧为安徽万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淮潘公路,南侧为淮南市龙强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废旧空置厂房,周围无居民点存在,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粉尘、噪声扰民现象。 2.关于“违规建设水洗工艺”问题。该公司现场建设有一套洗砂设备,属于环评批复文件中允许建设设备。 3.关于“私自使用建筑垃圾为原材料”问题。经常,该企业内未发现建筑垃圾。 4.关于“批件材料不符”问题,投诉人反映的应是“批建不符”问题。该企业年产50万吨鹅卵石机制砂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3月8日由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予以批复(潘环审复〔2021〕3号),于2021年11月20完成验收,该企业建设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与环评一致。 5.关于“环保设施基本不用”问题。该企业投料口设置有粉尘收集罩,设置有车间内布袋除尘器,进出口设置有车辆冲洗装置;但车间内部分物料运输传送带未进行封闭。该企业未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且处于停产状态,检查时,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可正常使用。 |
部分属实 |
潘集区政府将进一步指导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
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理办公室联合督促该公司对车间内物料运输传送带进行封闭,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