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文明18条
为深入贯彻《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和规范市民的行为习惯,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针对较为普遍的不文明现象,本着简明通俗、具体实际的原则,市文明办确定将18个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等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淮南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现面向全体市民公开发布。
淮南文明18条
1、有序排队不插队。
2、上下电梯不争抢。
3、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4、不说脏话。
5、不随地吐痰。
6、公共场所不吸烟。
7、不剩菜、不剩饭。
8、开车守交规,礼让斑马线。
9、有序停车。
10、车让人,人快走。
11、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12、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13、公共场合不穿拖鞋和睡衣。
14、不乱贴乱画。
15、不踩踏绿地折花木。
16、楼道里不放杂物。
17、垃圾分类不乱扔,看到垃圾捡起来。
18、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