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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文明18条

发布日期:2019-07-17 16:59    来源:淮南日报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为深入贯彻《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和规范市民的行为习惯,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针对较为普遍的不文明现象,本着简明通俗、具体实际的原则,市文明办确定将18个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等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淮南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现面向全体市民公开发布。

淮南文明18条

1、有序排队不插队。

2、上下电梯不争抢。

3、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4、不说脏话。

5、不随地吐痰。

6、公共场所不吸烟。

7、不剩菜、不剩饭。

8、开车守交规,礼让斑马线。

9、有序停车。

10、车让人,人快走。

11、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12、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

13、公共场合不穿拖鞋和睡衣。

14、不乱贴乱画。

15、不踩踏绿地折花木。

16、楼道里不放杂物。

17、垃圾分类不乱扔,看到垃圾捡起来。

18、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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