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淮(潘)环解查扣〔2023〕2号

发布日期:2023-01-09 10:47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淮南市荣庆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5770847129,法定代表人杨路敏,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古沟乡政府东侧。

我局于2023 年 1 月 7 日依法对你(单位)彩印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淮(潘)环查扣〔2023〕2号),因 淮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7日16时发布预警公告,并于1月7日18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启动III级应急响应,你公司III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无停产措施要求,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扣押决定应注明:请你(单位)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  淮南市淮南市荣庆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彩印车间 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 1月 9日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