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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皖淮南环罚〔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05-07 15:20   作者: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淮南信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MADMYHGG5L,法定代表人:靳文访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毛集镇花家湖新集大道于015乡道交叉口西300米。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

我局于2025年2月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行为:

违法事实:2025年2月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信访举报线索,发现你公司厂区内西侧处有叶酸生产酸溶废水处理污泥在露天堆放贮存,贮存面积约100平方米。其中大部分污泥露天贮存,贮存点使用防雨布简易覆盖,但大部分覆盖不完全,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编号:91340400MADMYHGG5L)、法定代表人(靳文访)、配合调查人员(梁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淮南信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体资格及现场负责人梁磊受该公司委托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调查的情况;

2.2025年2月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执法证据(照片)提取单6份,证明该公司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情况;

3.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转运联单(共11张)证明该公司叶酸生产酸溶废水处理污泥来源及贮存的情况;

4. 2025年2月18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情况;

5.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网页版(部分)、安徽新鸿药业有限公司叶酸生产酸溶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KDGF(2021)第020号)复印件1份、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部分),证明叶酸生产酸溶废水处理污泥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种类SW07)的情况;

6.关于淮南信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证明该公司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证明了该公司贮存污泥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事实;

8.《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该公司对送达执法文书地址确认的情况;

9.12345市长热线记录单1份,证明该公司被投诉情况。

10.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证明办案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规定。

2025425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皖淮南环罚告〔20254号)告知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及享有陈述申辩权。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十)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年6月15日施行)表19 通用裁量表裁量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你公司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交行淮南分行营业部。户名:淮南市财政局。账号:344071100018010011313。缴款前请先到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具缴款书)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淮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将依法申请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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