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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B区)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0 10:14   作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B区)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B区)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凤台县拓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恒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户外布置,本、终期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2×40MVA,1回110kV进线,20回10kV出线,工程建成后主要为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B区)项目供电。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事故油池新建时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防渗措施。事故油池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GB18597-2001)中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防渗要求。

(二)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环保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和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电磁环境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三)建设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种污水处理措施。做好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机械清洗油污水等处置,严禁施工期间各类废水任意外排。加强施工期间扬尘管理,开挖和回填过程中要做好拦挡、苫盖、洒水等施工管理措施,以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清运。

(四)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方式:传真:0554-2675573电话:0554-2675893

联系地址: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B区)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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