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公开征集环境应急处置技术服务单位及煤系固废处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14:48   作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为提升淮南市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煤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规范相关服务市场秩序,构建高效、专业、可靠的环境应急及固废处置技术服务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在淮南市辖区内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及煤系固废处置服务的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围绕淮南市环境安全管理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需求,建立公开、公平、择优的环境应急处置及煤系固废处置服务力量储备名单,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选择相应服务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和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征集范围

(一)环境应急处置单位:具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应急监测、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处置技术能力与设备资源的单位;

(二)煤系固废处置单位:从事煤矸石、粉煤灰等煤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及最终处置服务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

(二)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资质、认定或能力证明;

(三)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生产厂房和符合要求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及不良记录。

四、征集方式

(一)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淮南市环境应急及煤系固废处置服务单位申报表》(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及电子版)、《淮南市环境应急及煤系固废处置服务单位信息表》(电子版)、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环评文件、业绩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审核评定。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拟定纳入推荐名录的单位名单。

(三)网上公示。拟入选名单将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名录发布。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推荐名录并对外公布。

(五)动态管理。名录实施动态更新,单位可按规定程序申请进入或退出。新单位可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交申请。

(六)信用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投诉属实或服务质量问题的单位,经核实后予以移出名录并纳入信用记录。对服务优良、信誉良好的单位适时通报表扬,引导市场优先选择。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4-2689532(淮南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

电子邮箱:hnsthjzfzd@163.com

附件:1.淮南市辖区环境应急处置技术服务机构(煤系固废处置单位)申报表

2.淮南市环境应急及煤系固废处置服务单位信息表

2026年5月6日淮南市辖区环境应急处置技术服务机构(煤系固废处置单位)申报表(1).docx淮南市环境应急及煤系固废处置服务单位信息表(1).xlsx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