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关于采购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2025年度绩效考核服务项目的(二次)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6-06-03 10:48   作者:大气环境管理科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小 ]

尊敬的供应商:

按照工作需要,我局计划采购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2025年度绩效考核服务项目购买技术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以便我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2025年度绩效考核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运营管理方案中对运营考核的要求,根据《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绩效考核方案(2025年度)》中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对项目运营方淮南市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PPP项目的运营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并出具绩效考核报告,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报告编制、现场踏勘、交通等涉及的所有内容。

(三)采购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质、能力及经营服务范围。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3.资金预算:不超过玖万捌仟元整(小写)98000元(包含报告编制费、现场踏勘费、资料费、交通费等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支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4.公司具备本项目适应的绩效考核能力。包括车辆、人员数量满足考核要求,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质控设备(中标方服务过程应保证独立用车、用餐、开展结果评价,不得使用被考核方的车辆、办公用品、质控设备等,及其他可能影响考核结果的绩效评价方式)。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有以下业绩能力的企业优先确定为采购对象(优先级按顺序由高到低排列;同一优先级,选择业绩数量多的)。

1.具有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运维绩效考核业绩(须顺利完成服务,并合同款足额到账的业绩)

2.具有生态环保类PPP项目绩效考核业绩(须顺利完成服务,并合同款足额到账的业绩)

3.公司人员熟悉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原理,拥有空气质量监测设备运维相关管理经验。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时提供绩效考核服务的方案,方案列明项目组成人员、车辆、投用设备型号、办公物品、工作计划,正文及附件总字数控制在1200-1500字。对未按要求投标、未响应投标要求,或投标文件质量明显粗陋的(如格式混乱、结构不完整、较多错别字、内容前后矛盾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在每一页均加盖公章,并加盖密封章,以邮寄的方式发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三)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或经营服务范围应符合项目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报价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邮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高新区泰康街200号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

   电话:0554-2662587   18855496671

                                                                                        2026年6月3日

  淮南大气环境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PPP项目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docx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