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完善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辖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科学、高效、及时处置辖区内辐射事故,最大限度控制、降低事故危害,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维护经开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淮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淮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淮南经开区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辐射事故、辐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辖区涉辐射活动主体共 6 家,具体分类:
1、放射性同位素销售企业(3 家):安徽承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淮南畅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淮南仲德医药有限公司;
2、射线装置使用牙科诊所(2 家):张晓夏口腔门诊、精安通口腔诊所(淮南)有限公司;
3、Ⅴ 类放射源使用单位(1 家):安徽景丰纸业有限公司(使用五类空气源放射源)。
本预案所指辐射事故包含辖区内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放射性同位素、牙科射线装置、纸业 Ⅴ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人员异常照射、局部放射性污染等情形;同时覆盖辖区放射性物品运输、涉辐射企业自然灾害次生辐射事故。若境内外核试验、外部区域核 / 辐射事故对经开区造成辐射影响,参照本预案处置。
1.4 工作原则
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遵循以人为本、属地负责、统一协调、快速响应、分级处置、上下联动原则;依托淮南市级应急资源,立足经开区现有 6 家涉辐射企业实际风险,分类管控、精准处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2 辐射事故与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省、市分级标准,经开区辐射事故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 3级,同步明确辐射事件界定标准。
2.1 重大辐射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辐射事故:
1、I 类、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源、射线装置失控造成 3 人以下急性死亡,或 10 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器官局部残疾;
3、放射性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
2.2 较大辐射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较大辐射事故:
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辐射装置失控造成 10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放射性泄漏造成小范围区域辐射污染。
2.3一般辐射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辐射事故:
1、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国家规定的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的局部辐射污染后果(部分地方预案补充含伴生矿超标排放致局部污染)。
2.4 辐射事件
指 I、II 类放射源、I 类射线装置运行严重偏离正常工况,存在极高辐射事故风险的异常工况。
2.5经开区辐射事故级别
经开区涉辐射企业以 Ⅳ、Ⅴ 类放射源、牙科医用低剂量射线装置、医疗销售类同位素为主,不会出现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可能出现一般辐射事故和辐射事件。常见一般辐射事故包含以下情形:
1、安徽景丰纸业有限公司 Ⅴ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3 家医疗器械销售企业 Ⅳ/Ⅴ 类放射源、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2 家口腔诊所医用 X 射线装置失控;
2、射线装置、放射源、销售类同位素失控,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照射;
3、放射性泄漏仅造成企业厂区、诊所室内局部污染;
4、纸业放射源作业超标排放、测井源落井无法打捞需封井处置。
常见辐射事件情形如下:
1、经开区口岸、企业货物、进出口医疗器械检测出现辐射剂量异常;
2、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库存放射性同位素台账、存放条件严重不达标、射线装置防护失效等重大隐患。
3 指挥体系与职责
经开区设立经开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筹辖区辐射事故应急全部工作,下设办公室、专项应急工作组,联动市级各职能部门。
3.1 经开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副主任任副组长;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政办(宣传、网信)、公安分局、财政分局、建设发展局(交通)、社会发展局(卫健)、应急管理办、消防救援大队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组员。组长授权后,副组长可代行现场指挥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落实国家、省、市辐射应急法规、工作部署,执行淮南市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各项指令;
2、在市级应急机构统一指挥下,配合处置经开区特别重大、重大、跨区域辐射事故;
3、全权指挥辖区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统筹指导企业处置一般辐射事故;
4、协调对接市级公安、卫健、生态环境、消防等外部救援力量,确定辖区人员疏散、公众防护措施;
5、第一时间向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淮南市辐射事故应急办上报事故信息,审定上报材料;
6、督导辖区 6 家涉辐射企业落实应急准备,统筹舆情管控、群众维稳工作。
3.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以下简称机动大队)
协助市级部门对辖区辐射事故定级、现场调查处置;实时汇总上报处置全过程信息;协同公安追缴丢失、被盗放射源、医疗同位素;编制、修订本预案;组织辖区 6 家涉辐射企业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开展辐射安全日常监管,排查辖区6家辐射企业辐射隐患;配合舆情科普宣传。
党政办(宣传、网信)
统筹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协调媒体现场报道;24 小时监测网络舆情,管控不实谣言;组织专家科普解读,筹备新闻通气会。
经开区公安分局
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秩序维护;对丢失、被盗放射源、医用同位素立案侦查、追踪追缴;参与现场处置与事故调查,打击造谣、哄乱滋事人员。
财政分局
保障辐射应急物资储备、监测设备、演练、救援人员、专家聘请全部经费。
交警中队
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道路通行;处置医疗器械运输环节引发的辐射事故,配合运输溯源调查。
社会发展局(卫健办)
统筹辐射损伤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协助市级部门开展受照人员剂量评估、健康随访;为企业、应急人员配备防护药品;指导口腔诊所射线装置职业防护管理。
应急管理局
统筹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接市级武警、专业救援力量;组织企业日常隐患排查。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在辐射防护专家指导下开展现场抢险、人员搜救、场地洗消辅助作业。
3.3 经开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分局辐射安全监管专人负责,应急状态下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职责:
1、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应急指令;
2、配合市级部门启动、协调辖区辐射事故两级响应,现场配合市级部门指导涉事企业开展先期处置;
3、监控 6 家涉辐射企业运行台账、放射源存放、射线装置防护情况,提前预警风险;
4、常态化对接各成员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5、接收、核实、上报辐射事故初报、续报、结果报告;
6、配合市级部门对事故后期调查,编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3.4 应急工作组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风险等级,按需组建 8 个专项工作组,针对经开区企业低风险放射源、医用射线装置特点精简人员配置:
协调指挥组
牵头: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成员:公安分局、社会发展局、应急局、涉辐射企业负责人。配合市级部门统筹各组现场工作,收集企业放射源、设备基础资料,统筹物资调配。
辐射监测组
牵头:机动大队配合市级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制定现场监测方案,划定污染警戒区域;对景丰纸业 Ⅴ 类源、口腔诊所 X 光机、医疗器械库存同位素开展剂量检测;提供污染控制、响应终止数据支撑,指导企业事后场地监测。
安全保障组
牵头:经开区公安分局。现场封控、交通管制、人员限流;立案追查丢失被盗放射源、医用同位素。
去污洗消组
牵头:机动大队,卫健、消防配合。对受污染人员、医疗器械、纸业设备、场地开展洗消;收集污染衣物、土壤、废弃放射废物;统筹放射性废物临时收贮转运。
医疗卫生组
牵头:社会发展局(卫健)。现场人员去污、辐射损伤急救;对接市级放射病救治医院转运伤员;开展公众、应急人员辐射防护指导、心理疏导。
舆情信息组
牵头:党政办(宣传网信)。实时监控线上线下舆情,组织权威信息发布、专家科普,接待群众与媒体咨询。
后勤保障组
牵头:财政分局。落实应急经费、防护装备、监测设备;保障应急车辆、人员食宿;疏散群众临时安置、困难群众帮扶。
专家咨询组
由市级部门及机动大队对接省、市级核安全、放射医学、辐射防护专家库。针对牙科射线装置、纸业 Ⅴ 类源、医疗销售同位素事故提供技术研判;评估污染范围、人员受照风险,制定处置方案。
3.5 辖区涉辐射企业主体职责
辖区 6 家辐射企业(安徽承影医疗、淮南畅辉医疗、淮南仲德医药、张晓夏口腔、精安通口腔、安徽景丰纸业)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
1、单独编制本单位辐射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储备个人防护、应急监测简易设备(安徽景丰纸业);
2、落实放射源、医用同位素台账管理,牙科 X 光机定期检测维护(安徽承影医疗、淮南畅辉医疗、淮南仲德医药、张晓夏口腔、精安通口腔);
3、发生辐射异常、事故第一时间开展隔离、断电、封存等先期处置,2 小时内向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卫健报告;
4 预防预警
预防工作
1、企业层面:各辐射单位常态化开展设备维护、放射源防盗防护、员工辐射安全培训;
2、监管层面: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每年组织 6 家企业集中开展辐射安全普法,对台账缺失、防护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公安分局协助企业完善放射源库房安防监控;卫健局监督口腔诊所医护人员职业剂量防护。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启动和级别调整
经开区辐射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对应事故等级联动市级处置力量:
一级响应(对应重大、较大辐射事故)
经开区领导小组启动全部工作组,同步上报淮南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市级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所有工作组全员到岗。
二级响应(对应一般辐射事故,经开区高发类型)
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报告市级部门和经开区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组、辐射监测组、舆情组全员到岗;安全、洗消、医疗、后勤、专家组人员待命,按需到场处置;事发企业全程配合现场管控。
事故处置中若污染范围扩大、受伤人员增多,报告市级部门,立即升级响应;污染源完全控制、剂量持续达标可下调响应等级,由市辐射应急办结合专家组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调整。
5.2 信息报送与处理
5.2.1 报告时限与流程
1、企业发生辐射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内部处置方案,2 小时内同步上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公安分局、社会发展局;
2、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收到上报,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2 小时内向经开区管委会、淮南市辐射应急办上报;重大、较大事故 2 小时内上报淮南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3、医疗器械运输环节、口岸检测发现放射性异常,相关单位第一时间通报经开区辐射应急办。
5.2.2 报告分类
1、初报:电话 / 线上快速上报,写明涉事企业名称、地址、事故类型(牙科射线失控 / 纸业源丢失 / 医疗同位素泄漏)、初步人员照射、污染情况;
2、续报:初报后补充精确放射源活度、人员受照剂量、污染面积、已采取处置措施;
3、结果报告:事故处置完毕书面报送,完整记录处置全过程、人员救治、场地修复、遗留问题、整改措施。
5.3 响应措施
5.3.1 先期处置
涉事企业第一时间切断放射源、射线装置电源,隔离污染区域,疏散内部员工,封存放射性物料,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步上报经开区应急办。
经开区接到报警后,公安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警戒,机动大队及市级监测站携带便携式监测设备到场初测,卫健同步做好伤员急救准备。
5.3.2 分类处置措施
1、应急监测:监测组快速进场划定警戒区,区分口腔室内局部污染、纸业厂区污染、医疗同位素库房泄漏三类场景持续监测;
2、医学救援:对受照、体表污染人员去污冲洗,轻症现场处置,重度辐射损伤转运市级定点医院;
3、隔离疏散:根据监测结果封锁涉事厂房、诊所,有序疏散周边商户、居民,设立临时避险点;
3、舆论引导:及时发布事故真实情况,科普低剂量辐射防护知识,澄清网络谣言;
4、治安维稳:警戒区域、群众安置点专人值守,排查、打击造谣引发恐慌行为。
5.4 外部支援
经开区处置力量无法控制事故时,由管委会向淮南市辐射应急办申请省、市级监测、医疗、消防、放射源收贮专业队伍支援。上级应急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指挥权应移交至上级成立的现场指挥部实行统一指挥,经开区现场指挥机构转为配合执行角色,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行动。
5.5 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防护:所有进场工作人员配发防护服、个人剂量计、辐射报警仪,严格控制现场作业时长;
2、公众防护:现场指挥部根据监测数据划定管控范围,告知周边群众居家防护、远离污染区域,必要时统一疏散安置。
5.6 通信联络
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建立6 家涉辐射企业 24 小时应急联络清单,应急期间全员手机保持畅通。
5.7 事故通报与信息发布
1、事故通报:若辐射污染扩散至经开区相邻乡镇、园区,第一时间通报属地应急机构同步防控;
2、信息发布:一级响应(重大、较大事故)按要求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组织新闻通气会;二级一般事故及时发布现场处置、防护提示,动态更新处置进展。
5.8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由启动市级部门宣布终止应急:
1、现场辐射危害完全消除,无持续扩散风险;
2、放射源、放射性泄漏控制至国家标准限值以内。
若污染源已控制、无现场处置需求,但仍需长期跟踪监测,经专家组评估后可提前终止现场应急响应,转为常态化后期监测。
5.9 辐射事件应对
监管检查中发现企业放射源存放违规、牙科射线防护失效等重大辐射事件隐患,机动大队立即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封存放射性同位素、关停射线装置;医疗器械进出口辐射异常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配合海关完成放射性鉴定、处置。
6 后期工作
6.1 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 1 个月内,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配合市级部门、专家组、涉事企业完成事故全面评估,形成书面总结上报经开区管委会、淮南市辐射应急办;针对预案漏洞、企业应急短板同步修订本预案、督促企业更新处置方案。
6.2 后续行动
1、放射源丢失被盗案件立案超 6 个月未追回,公安分局联合机动大队出具阶段性侦查报告,持续追踪线索;
2、污染场地由生态环境分局及机动大队配合市级部门指导企业开展去污修复,长期跟踪环境辐射监测,完成达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3、卫健部门持续跟踪受照人员健康随访,完成长期医学评估;
4、对应急征用物资、疏散群众产生的损失,财政分局按政策落实补偿、帮扶。
6.3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市级部门牵头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对企业未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失职行为,提出问责建议,移交纪检、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处理。
6.4 环境损害赔偿
发生放射性污染造成生态损害的,严格按照安徽省、淮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规定,督促涉事企业承担场地修复、环境损失全部赔偿责任。
7 保障措施
7.1 物资保障
由市级部门牵头发放便携式辐射检测仪、防护服、去污试剂、个人剂量报警仪、应急围挡等物资,定期校准、维护;6 家涉辐射企业按照自身风险储备配套简易应急物资。
7.2制度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执行值班制度,辐射安全监管、公安、卫健、应急值班人员全天候通讯畅通,应急车辆、物资随时可调。
7.3 技术保障
1、固定对接淮南市级辐射安全、放射医学专家;
2、建立 6 家涉辐射企业放射源、射线装置电子档案,随时调取基础技术资料。
7.5 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 宣传
常态化开展辐射安全科普,进企业、社区宣传低剂量医用辐射、工业 Ⅴ 类放射源安全知识,消除群众恐慌,普及基础自救防护方法。
7.5.2 培训
组织 6 家辐射企业负责人、辐射操作人员集中培训,覆盖放射源管理、射线装置防护、先期应急处置;公安、卫健、生态环境分局分别开展辐射应急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沿用《淮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统一术语定义: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放射性废物、辐射工作单位。
本预案辖区辐射工作单位特指:安徽承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淮南畅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淮南仲德医药有限公司、张晓夏口腔门诊、精安通口腔诊所(淮南)有限公司、安徽景丰纸业有限公司。
8.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编制、解释、动态修订,并报淮南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备案。

